九江市深入推动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活动三步走
2015年4月,江西省九江市总结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百日大会战”阶段成果,部署2015年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攻坚年”活动,推动全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纵深开展。九江市印发《2015年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攻坚年”工作方案》,要求将环境综合整治从重点区域向全城铺开,主要有3个方面的20项具体任务。
巩固“百日大会战”成果,继续推进8项整治
清理垃圾死角。按照“六无六净”要求,加大街区卫生清扫保洁力度,将整治范围由重点路段向边街小巷、开放型小区、城乡接合部延伸,实现“干干净净”全覆盖。对城区范围内的垃圾死角进行拉网式排查清理;对偷倒垃圾行为严格处罚;全面整治“牛皮癣”等乱张贴小广告行为。
加强道路清洗。继续按照“路见本色”要求,坚持每天夜间开展车行道、每周一次开展人行道清洗;每天上午、下午各机械洒水一次;延长人流密集区域清扫保洁作业时间至晚上11时。
规范工地管理。城区范围所有在建工地要严格落实“六项标准”,设置高度不低于2.5米的围墙,并预留围墙总面积的30%用于公益广告的宣传;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严格执行“白天禁运”制;做到文明施工,场内建筑材料应按序堆放、布局合理,工程材料、沙石、土方等易产生扬尘的应采取围挡、遮盖等防尘措施;建设建筑垃圾消纳场。
整治占道经营。取缔跨门经营,对拒不整改的依法吊销或注销相关许可证照;加大对学校周边占道经营行为的清理;规范废旧物品收购场所秩序,不得占道堆放废旧物品、不得在城区主要交通路旁设点经营。
整治占道亭棚。规范亭棚设置审批程序和经营行为,加强日常巡查监管,确保亭棚设施完好美观。对改变经营范围、面积、地点的,及时进行查处和纠正;对出现破损、影响市容的亭棚,及时进行维修更新;对亭棚经营者出店经营、乱拉乱搭等行为加强监管。
整治市政园林。提升道路维修、园林绿化等施工作业科学化水平,提高施工效率,最大程度地降低对城市环境和市民出行的影响;加强对市政园林设施管护巡查维护力度;加大对破坏道路、绿地行为的处罚力度;实施道路、公园、广场绿化升级改造。
整治交通秩序。完善综合交通体系、公共交通等专项规划;加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加快路网改造;做好交通设施维护、保养,定时清洗护栏;加大路面交通秩序监管,严格治超,从重处罚;加大对超标电动车、拐的等非法车辆的管理。
整治公共秩序。建立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的公共场所长效管理机制,加强环境卫生日常监管。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做到干净、整齐,无打牌赌博、无噪声污染,无不健康活动,无流动商贩;火车站、汽车站窗口区域要做到环境整洁、秩序井然;公共场所、主干道两边无流浪乞讨现象。
攻坚克难,重点突破7项整治
开展占道修车、洗车、售车、租车整治。坚持标本兼治,注重源头治理,市工商局严格经营准入门槛,从源头上规范修车、洗车、售车、租车行为,对不具备从业条件的有证经营户,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注重严管重罚,市执法局对修车、洗车、售车、租车场所违规占道作业、车辆乱停乱放与私自开挖人行道、破坏市政道路设施等行为加大处罚。
开展农贸市场整治。辖区政府(管委会)牵头对每个农贸市场明确监管机构和责任人,建立内部管理制度,加强监管,规范秩序,营造干净整洁环境;市商管办大力推动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品位;市执法局加强对农贸市场周边市容秩序的管控,清理无证商贩,打击占道经营;市工商局加大对市场内外经营业主的监管,凡不服从管理的暂扣营业执照,责令停业整顿,拒不整改的依法予以注销;市公安交管支队加强对市场周边交通秩序的整治。
开展违法建设整治。辖区政府(管委会)按照“守土有责”的原则,加强对本辖区集体土地上的违法建设和在国有土地上个人违法建设的管控及组织拆除工作;市执法局要加强对机关、企事业单位实施的违法建设查处工作,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拆除、严格问责;市建设规划局负责对实施违法建设的施工单位和项目经理的查处;市国土局负责建设单位的土地权属关系和用地手续的审查以及违法用地行为的查处。对违法建设的打击绝不能手软,对新发生的违章建筑要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拆除一起、问责一起,特别是严查各类小区内违章搭建和违章下挖地下空间的行为。
开展街景立面整治。结合正在进行的老城区改造提升工程,按照“路平、水通、线齐、墙美、灯亮”的要求,重点做好门头店招、夜景亮化、建筑物外墙出新等各项工作。市执法局按照“一店一招”的原则设置门头店招,依法拆除无业主管理的存在安全隐患和陈旧破烂门头店招,清除门头店招周围的悬挂物、吊挂物、条幅、灯箱等附着物。辖区政府(管委会)对空调室外机、防盗网及其他附属物统一规范,对沿街建筑物进行夜景亮化。各管线单位配合辖区政府(管委会)做好管线的集中整治,有条件的力争下地。
开展户外广告整治。尽快编制出台《九江市城区户外广告设置规划》,按照“减少数量、提升质量”原则,严格户外广告设置审批。市执法局依法清理、整治各类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和设置要求的户外广告,取缔悬挂在行道树、电线杆、建筑物墙体上等各类道旗、大型布幔及彩旗、条幅以及未经批准擅自举行的各类宣传促销活动等。市直各相关单位要对所属的年久失修、陈旧破损、严重影响城市容貌的公益广告牌、指示牌自行拆除或整改,对拒不自行拆除或整改的由市执法局进行强制拆除。
开展出租车整治。加强行业监管。市交通运管部门大力规范营运市场,加强对火车站、汽车站、高速路口等城市窗口地区黑车拉客宰客、出租车违规拼车等现象的整治;加大对残疾人汽车进入出租汽车市场的制度约束和市场监察,依法打击2011年5月以后投入市场经营的残疾人汽车,确保总量不增;重点整治出租车不按规定使用计价器、乱收费、挑客、拒载等违规行为。注重从业操守。大力宣传和引导从业人员改善乘车环境、规范经营、文明优质服务,保持出租车车身整洁、车内卫生;市公安交管部门重点整治出租车闯红灯、不按规定停车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提高从业人员文明行车意识。
开展烟花爆竹禁销禁燃整治。进一步加大整治力度,扩大整治覆盖面,从源头抓起,从城区禁止销售烟花爆竹抓起,做到除春节期间外,城区范围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这项工作推动起来难度大、涉及面广,必须多部门联动,齐抓共管。市文明办牵头制订烟花爆竹禁销、禁放规定,并负责组织调度专项整治工作;辖区政府(管委会)负责组织联合执法队伍,坚决打击、查处非法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违规行为;市公安局负责烟花爆竹公共安全管理,接受群众举报投诉,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进行处罚;市供销社负责烟花爆竹经营流通环节监管;市安监局负责烟花爆竹的安全监管;市质监局负责烟花爆竹的质量监管;市工商局负责烟花爆竹的经营监管;市执法局负责整治流动、占道经营(销售)烟花爆竹行为;市环保局负责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环境污染问题的监管;市房产局负责指导监督物业服务企业配合辖区政府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禁放工作。
立足长效,着力完善5项机制
推进城市管理数字化。成立“九江市城市管理数字化监督指挥中心”,并加快完善软硬件建设,各辖区政府(管委会)加快区级数字化二级平台建设,从现在起开始启动,10月前要与“九江市城市管理数字化监督指挥中心”网络联网运行。实行网格化城市部件管理法,以1万平方米为基本单位,在中心城区划定若干个网格,并对网格内的各种城市部件设施进行编号。再通过聘请城市管理信息监督员,利用“城管通”对每个网格内的城市管理动态信息进行实时采集。网格化工作覆盖全城,涉及面广、任务重,市执法局负责牵头开展划定网格和城市管理部件的调查摸底工作,对信息监督员人员,可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进行聘用,实行“管事不管人”。
推进保洁管养市场化。辖区政府(管委会)和相关单位要积极推动城市管理服务市场化改革,逐步将城市主次干道、边街小巷、公共场所、开放型居民小区的清扫保洁、垃圾清运、冲洗降尘、环卫设施维护、市政园林设施管养等发包给专业保洁公司。
推进渣土运输公司化。市执法局牵头推进渣土运输车辆密闭改装工作,这一条要作为准入机制的必备条件之一。同时,从事渣土运输的企业必须具有工商、税务、交运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等各种资质证照,公司注册资金在500万元以上,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及机械、设备、车辆和停放场所等。企业从事渣土运输活动,应当申请办理渣土处置核准,核准后方可从事渣土运输活动,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不得将渣土交由未经核准的渣土运输企业或者超过其自有运力的渣土运输企业承运,否则将取消处置许可。
推进疏导点管理规范化。《九江市中心城区临时便民摊点疏导点管理办法(试行)》,已于2015年3月1日开始实施,各辖区政府(管委会)对照上述办法,在本辖区内合理设置疏导点,用于安排确属生活困难的摊贩临时经营;疏导点应设置明显的标识牌,对临时疏导点区域、出收摊时间、摊点数量、种类等进行公示;严格实行“疏导点准入证”制度,进入疏导点经营者应当做到持证进入;市执法局加强对市区临时疏导点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情况的监督考核,定期组织检查,并将检查结果纳入市容环卫责任区管理考核体系。
推进停车管理标准化。市建设规划局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停车场专业规划;市公安交管支队负责在城市道路范围内施划、调整或者撤除临时停车泊位,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城市道路范围内设置临时停车泊位;市国资委负责对市政府投资的经营性停车场中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以及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收费队伍的组建、管理等工作,其有关停车费用的收支管理由市财政局负责;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鼓励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自有停车场面向社会开放。
(中国建设报 2015-05-05 作者曹俊良系江西九江城市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九江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党组书记、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