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机制 九江市社会福利事业健康发展

02.04.2014  18:35

    完善机制 加大投入 维护权益

    九江市社会福利事业健康发展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民政厅的精心指导下,我市民政部门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宗旨,秉持善惠理念,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完善社会福利保障机制,以完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为抓手,以落实“三无”老人和孤儿保障为重点,切实维护“三无”特困群体的基本权益,全市社会福利事业呈现持续健康发展的良好势头。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养老服务工作,将发展养老服务业作为应对人口老龄化、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举措。2013年,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了养老服务专题调研,听取并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全市社会养老服务工作情况的报告。市政府2014年《政府工作报告》已将市社会养老服务中心项目列为十大民生项目推进。全市目前共有养老机构226个,养老床位22154张,新增养老机构12个,新增居家养老服务站(点)10个,新增农村颐养之家122个,新增床位3100张。此外,浔阳区结合10大片区旧城改造,将4个较大片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纳入旧城改造方案,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

    我市注重加大资金投入力度,进一步夯实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2013年,市、县(市、区)两级财政投入资金超过1.1亿元用于社会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与此同时,申报中央预算内投资500万元资助庐山区社会福利服务中心、修水县上杭乡中心敬老院项目建设;申报中央专项福利彩票公益金315万元打造105个农村幸福院项目建设;申报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2713万元用于资助社会福利机构、养老机构、农村养老服务平台等97个项目建设。目前,总投资约27亿元的庐山西海山水菁华养老苑项目核心区道路工程已经启动,进展顺利;总投资2000万元的九江市社会养老服务中心项目已完成立项审批和项目初步选址;总投资5000万元的庐山区社会养老服务中心、总投资34600万元的湖口县社会养老服务中心、总投资5400万元的星子县社会养老服务中心等项目均已相继开工建设;市社会福利院投资300万元的颐寿楼升级改造项目即将投入使用。

    从2013年1月起,全市城镇“三无”人员供养标准由2012年的每人每月4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500元,城乡福利机构抚养孤儿的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10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100元,城市和农村散居孤儿的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570元和400元统一提高到每人每月700元。浔阳区“三无”人员和散居孤儿基本生活标准分别达到每人每月560元和1100元,超额完成了省规定的民生工程保障标准。

    为切实做好弃婴的接收、体检、户籍登记和抚育等工作,市民政局专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通知》,对落实孤儿保障标准、做好孤儿日常抚育作了明确规定。认真落实孤儿保障资金,截至2013年底,全市2108名孤儿和8名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共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2007.16万元。各地均按全省孤儿保障标准安排配套资金,确保了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落实到位。主动加强对个人和民办机构收留孤儿的管理,认真做好相关工作,确保孤儿等困境儿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成长。

    福利企业年检是保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加强对福利企业监管的最有效手段。为此,市民政局认真做好福利企业年检工作。市民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联合下发了《关于2012年度全市福利企业年审情况的通报》,有21家福利企业通过年审,1家福利企业因未能按时报送年检材料而被暂缓年检,2家福利企业因不符合条件被注销。年检合格的21家福利企业,共有职工1930人,其中残疾职工766人,占职工总数的40%,企业销售总收入43119.57万元,享受减免税费1666.62万元。九江县龙泰玻璃纤维有限公司积极接纳和真情关爱残疾人,数十名残疾人员在这里就业“安家”,找到了社会归属感。

    与此同时,市民政局还积极组织业务技能培训。仅2013年以来,该局就组织了40名机构管理人员和38名护理员分别参加省市组织的业务培训,安排2人次参加民政部组织的业务培训。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共同举办养老护理员培训班,有109人取得了《国家养老护理员职业资格证书》。市社会福利院被列为全省首批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试点单位,在市社会福利院逐步推行从业人员职业资格认证和持证上岗制度,着力提升养老服务专业化水平,为全市社会福利事业发展提供了人才保障。(来源: 九江新闻网 王前勇 费伦清 记者龙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