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都昌县房管局原局长孙道涤犯受贿罪被判刑
09.09.2014 14:25
本文来源: 江西信息港 - 江西新闻网
2007年8月至2012年12月,孙道涤在担任都昌县房地产管理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收受他人贿赂共计人民币6.6万元,并全部用于个人开支及补贴家用。今年1月10日,孙道涤被刑事拘留。4月1日,孙道涤协助都昌县公安局民警抓获涉嫌盗窃的网上逃犯刘永谋,被认定有立功表现。
法院认为,孙道涤身为国家工作人员,非法收受他人贿赂,已构成受贿罪。鉴于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有立功表现,可从轻和减轻处罚,遂作出以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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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9.2014 1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