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党委中心组举办“习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暨《问责条例》”专题学习班

16.08.2016  20:32

学习班现场

罗厅长讲话

  8月11日,厅党委中心组举办“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暨《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下简称《问责条例》)”专题学习班。厅党委书记、厅长罗小云主持并讲话。

  学习班上,罗小云厅长传达了中共江西省纪委《关于重申严禁党员干部出入私人会所违规接受吃请纪律的通知》和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2016年上半年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情况的报告》的通知精神。并集中组织自学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和中共江西省委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以及认真学习贯彻《问责条例》的有关通知精神,原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与《问责条例》。自学后大家畅谈了学习体会,并结合自身岗位提出了思考与建议。

  厅党委书记、厅长罗小云高度赞扬了大家坚持平常学习的精神。他认为,抗洪抢险斗争刚取得了关键性胜利,我们又开始投身到了灾后水利建设的新战斗,所以一直忙到现在才见缝插针地举办中心组学习,但大家谈学习体会时很深刻,更难能可贵的是结合江西水利工作提出了一些有建设性的建议和思考,在学习上有认识,在行动上有自我加压,可见大家学习并没有放松。

  罗小云同志也交流了自己近期的学习体会,对习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的内容总结为:一个“中国梦”,两个“敢于”,三个“长期坚持不动摇”,四个“自信”,五个“反对”,七次提到“理想信念”,九位历史名人,十次 “不忘初心、继续前进”。从另一方面也可以概括为,阐明了“三大历史贡献”,提出了八大要求。“七一”讲话体现了我党的政治自豪自信,也让我们对党更加自豪自信;从八个方面来具体阐述“不忘初心”,表现了坚定的信心信念,也让我们的理想信念更加坚定。关于《问责条例》,罗小云认为,该条例语言文字简练,是在“学思践悟”中总结出来的,明确了问责主体和对象,明确了问责内容和情形,明确了问责方式方法以及问责时效——终身制。此次《问责条例》的出台标志着党的建设走向成熟,充分体现了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新理念、新思路,释放了有权必有责、有责必当担、失责必问责、问责必严肃的强烈政治信号,夯实了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制度基础,体现了党中央以强有力问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的鲜明态度。

  罗小云厅长希望每个人要把学习习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及《问责条例》作为近期的一个重要政治任务。同时,对下一步学习提出了几点具体要求。一要入脑入心,要深刻领会习总书记“七一”讲话和《问责条例》的深刻内涵和具体要求,原原本本学习讲话和《问责条例》原文,率先垂范,做到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力求学深学透、入脑入心。二要真学实做,厅直各单位和机关各支部要迅速行动起来,结合正在开展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组织开展专题研讨活动,联系我们江西水利工作实际,聚精会神查找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积极投身江西水利各项事业,尤其是正在进行的灾后水利建设之中,进一步体现学习教育成效。三要心存敬畏,要敬畏制度和责任,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切实担负起抓党建带队伍的责任,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对队伍从严要求、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