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官卖官:权利变现 钞票在飞
一、买官卖官现象频发,多地发力整改
日前,河南省通过中纪委网站对外公布巡视整改情况通报,针对今年7月中央巡视组提出的买官卖官等问题,经过全省专项治理,有7人获刑54人受处分。此前一个月,媒体曾报道安徽宿州市委原副秘书长、泗县原县委书记晏金星因犯受贿罪被判14年徒刑,其犯罪事实中,接受下属请托“卖官”近百次,所得赃款300余万元。
《南方日报》曾发表文章称“买官卖官是最大的吏治腐败”。网友呼吁,法治中国,官场不容不得这种毒化社会风气、损害党的形象的行为,一定要坚决惩处,要让卖官者身败名裂,让买官者赔了夫人又折兵。
二、铜臭亵渎公权力,权力出轨钞票在飞
“21cn社区”曾掀起一场“中国究竟有多少买官卖官者”的讨论,网友们围绕“买官卖官”现象,进行了激烈、深入的讨论和批判。网友认为,一个不争的事实是,近些年我国用人腐败、尤其是买官卖官等严重用人腐败的扩散蔓延惊人。
媒体报道过的部分涉买官卖官腐败的官员
三、买官卖官的权利变现之殇
“买官卖官”一向被舆论认为“腐败源头”、“最大腐败”的腐败形式,也是民众与社会舆论关注的焦点。一些分析认为,买官卖官行为给经济建设和社会风气带来极为严重危害的同时,最大程度地破坏上层建筑,给党和政府造成的损失是不可估量的。
==买官卖官现象的极端危害==
各种打击和惩治为何禁不住买官卖官?业内专家普遍认为问题的根本还是在权力和制度的设计上。
权力对于权利仍处于强势地位 中央党校党建部教授蔡霞说,由于在个别情况下,权力对于权利处于强势地位,因此容易出现个别权力意志玩弄制度的情况。从表面上看来,买官卖官者都是在按照制度程序办事,在干部任用环节上并没有缺失,实际上程序就是个人手里的橡皮泥。
制度仍存缺陷与执行力不够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廉洁教育与研究中心主任任建明认为,用人制度在程序性或实体性规定上仍存在比较严重的缺陷或漏洞,都可能会被别有用心之人操控和利用。而且,一些地方对中央制定的选人用人政策执行的严肃性和强制力也不够。
四、惩处买官卖官,还须除恶务尽
人民网曾进行过一次“防治用人上不正之风,您有何妙招”的网络调查,近50%的网友表示要“强化公开监督”,舆论认为,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制度执行,实现用人提拔过程中的公开透明,是治理“买官卖官”最有效的途径。
※ 从制度上遏制腐败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表示,针对买官卖官等腐败现象,必须从制度上进行遏制。宏观方面,选举必须公开透明,人大日常性监督,实现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与监督权等;微观层面,采取问责制,严禁公职人员随意收受礼物,严惩此类行为。
※ 破解买官卖官的利益合谋机制 中南大学廉政与法治研究中心李满春认为,斩断官帽交易链条必须从买卖双方同时入手,要让买官卖官者都付出代价。如果只追究滥用用人权力的领导者的责任,而不追究买官者的责任,只能对买官行为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
※ 建立用人权力制衡机制 西安交通大学教授李景平指出,应该建立用人权力的制衡机制,实行提名、考察、任用三大环节之间的相对独立和相互牵制。中央党校教授林喆则建议,在干部任免时,要写入推荐人的姓名,承担连带责任。
五、舆情点评
据记载,我国买官卖官始于汉武帝时代。当时边关多事,国库开销甚大,用爵位换取粮食的做法已不足以解决问题,于是便出卖官位,以增加收入,支付庞大的军费开支。卖官之风到了清代最为鼎盛,京官可买到高于知府(相当于当今的市长、市委书记)的道员,对买官人的身份也无任何限制。
今天的社会政治生态中买官卖官也大行其道,但古今大为不同的是,过去的卖官鬻爵是国家行为,其收入纳入国家财政。而今天的买官卖官,却只是个人之间的私相授受,钱物都进入私人腰囊。
“500元钱挂个号,1000元钱报个到,10000元钱拿顶帽。”这句数年前形容某贪官卖官鬻爵时在当地流传的顺口溜,已不足以概括当今社会中某些买官卖官的疯狂与猖獗。近些年不断出台的各项文件和规章制度也未能制止“买官卖官”的闹剧不断上演,它显示出现有用人制度体系漏洞存在,“买官卖官”的土壤还在蔓延。一些专家认为,这并非无法破解的难题,关键是要完善制度建设,加快推进官员财产申报制度进程。南昌大学公共管理学系主任廖晓明指出,买官卖官的实质是特权,而制度就是制约特权的牢笼。
总书记习近平对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现象深恶痛绝,曾发表讲话表示“决不姑息,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今年1月15日,中共中央组织部印发的《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意见》,首次提出坚决防止“带病提拔”,对违规使用干部“零容忍”。随着各项制度的完善,一批批买官卖官案件整治和审判的尘埃落地,人们相信,买官卖官必将成为过街老鼠,无处藏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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