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10月江西发生交通事故1972起 预防交通事故“管人”是关键
江西网络广播电视台12月1日南昌讯(记者 良保)12月2日,是一年一度“全国交通安全日”。今年1-10月,江西全省道路交通共发生事故1972起,死亡839人。其中,较大事故36起。在这个特殊的日子,本台通过梳理,罗列几起较为典型的事故,望广大交通参与者引以为诫,珍爱生命,争做文明出行者。
2月7日,贵溪一客车侧翻造成3人死亡(资料图片)
案例
贵溪一客车侧翻 造成3人死亡
今年2月7日中午12:06左右,贵溪长运有限公司一辆车牌号为赣L-12607的宇通客车在贵溪至西排战备公路塔树岭处坠入罗塘河。
事发时,车上28人,事故造成3人当场死亡,22名伤者。
樟吉高速上两车追尾 致4人死亡
4月5日上午9点左右,昌樟高速和樟吉高速交汇路段樟树市境内往广东方向发生一起两车追尾的交通事故,一辆事故车被撞进了路边池塘,事故导致车上4人全部遇难。
庐山环山公路货车与小货相撞 致3人死亡
8月17日凌晨3点10分左右,九江庐山环山公路21公里350米处,海会镇光明村附近发生一起重大交通事故,事故导致小货车车厢内三人当场死亡,大货车内无人员受伤。
据了解,该事故发生是由于一辆从安徽前往九江化纤厂的大货车走错方向,原地进行掉头,一辆往星子县方向行驶的小货车没来得及刹车,车头撞向大货车车厢中部,导致小货车内三人当场死亡,大货车内三人未受伤。
修水县一红绿灯路口电动车与挂车相撞 3人死亡
10月14日早上6点45分左右,江西省修水县宁红大道南桥红绿灯西路口处发生一起严重交通事故,一辆电动车与一辆大挂车相撞,造成电动车上3人死亡。
据交警介绍,3名死者为一名女性家长和一对11岁双胞胎女童,事发时正在上学路上。
彭泽县马当高速大货车与小轿车相撞 3人遇难
11月8日中午12点左右,彭泽县马当高速连接线处,一辆大货车与一辆小轿车相撞,小轿车被撞得面目全非,车内三人(系亲属关系)不幸遇难。
据称,小轿车内共4人,两个大人当场死亡,一小孩送医无效死亡,轿车司机与货车司机无大碍。
11月8日,彭泽县马当高速大货车与小轿车相撞3人遇难。(资料图片)
原因
驾驶人违法行车成为交通事故的主因
“车祸猛于虎。”据省交警总队民警介绍,纵观所有交通事故,超过90%以上事故都是人为原因造成的,如当事人驾驶经验不足造成操作不当、超速行驶及交通行为人其他违法行为等。
“在各类道路交通故中,驾驶人违法行为造成的事故占相当大的比例。据有关数据统计。在发生的交通事故中,绝大多数事故发生主要因这驾驶员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酒后驾驶、违法行驶等行为造成死亡的。”该民警告诉记者。
其中,酒后驾车车毁人亡。据有关资料表明:司机酒后开车发生交通事故的可能性是平时的16倍,30%的道路交通恶性事故之根源都是由酒后开车、酒醉驾车引起。
疲劳驾驶车毁人亡。疲劳驾车,连续驾车、疲劳使人知觉减退、反应迟钝、容易发生判断错误,引发事故交通肇事,酿成车毁人亡悲剧。疲劳驾驶现在已成为车毁人亡的第一杀手。
驾驶人精神不集中造成车毁人亡。这是造成交通恶性事故的重要因素,如有驾驶人员因家庭、工作等不顺心而思虑,因受到某种刺激而过度兴奋或沮丧;在行车吸烟、吃东西与坐车的人谈笑或听收录机,看DVD等不认真观察而造成事故。
超速行驶车毁人亡。超速行驶车辆超车、交会频繁,驾驶人反应距离延长,机动车制动距离延长,同时,由于驾驶人对前方的情况观察不清,视力下降,判断不准。因此,超速行驶也是恶性交通事故的“杀手”。
预防
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管人”是关键
由此可见,驾驶人违法行车已成为导致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那么,如何预防交通事故发生,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车祸即‘人祸’,造成事故原因、形态各异,但主要是人的因素,特别是驾驶人。每起事故的背后都离不开驾驶人违法违规、处置不当等问题。”江西省高速交警杨建平说。
“抓预防事故关键是管好驾驶人,掌好方向盘。回溯或还原事故时,其中,驾驶人遵章守法、安全意识、临危处置方面原因肯定是主要的,是一定有可能避免的;车、路、环境的原因相对是从属的,是偶发性、客观存在的,难以有效控制的,但驾驶人一定要引起重视、引起警觉。”杨建平表示。
“因此,预防交通事故发生,一定要围绕提高驾驶人驾驶技能、安全意识、文明礼让意识。以及引导交通参与者遵章守法、珍爱生命、尊重生命理念,使交通参与者自觉守法、文明出行、安全乘车。”
此外,指导、帮助、监督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落实安全措施,提高安全技术标准,提升岗位人员业务能力、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建立健全常态化内外部监督机制,及时发现排查整治突出问题,对违规生产作业行为严格依法追究,也是避免交通事故发生的有效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