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二套房房贷政策无变化 商贷“认房又认贷”
日前,一则有关最新二套房认定标准严格,假离婚不管用的消息又流传起来,引发了购房者的广泛关注。二套房认定标准是否又有新变化,济南二套房认定标准如何?记者对此进行了采访。
日前,一则有关最新二套房认定标准严格,假离婚不管用的消息又流传起来,引发了购房者的广泛关注。二套房认定标准是否又有新变化,济南二套房认定标准如何?记者对此进行了采访。
规避二套房
不少市民想“假离婚”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这一消息流传已经有一段时间,在限购限贷等政策出台后,由于二套房相比首套房,首付增加一倍,利率不仅不打折还要上浮10%,因此就有了用“假离婚”来规避这一政策的做法。
通过办理离婚手续,将房子归一方所有,另一方以单身身份购买房产,不仅能够享受三成首付、利率打折,而且在契税上还有优惠。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目前济南购房者中,确实有不少人想通过“假离婚”的办法购买二套房,对不少有改善需求的市民来说,办个“假离婚”,首付减少一半,利率没准还能打折,是个不小的“诱惑”。
但日前流传的消息称,按照新标准只要央行的征信系统中能够查到房贷记录,那么即便离异后房产判给一方,另一方再贷款购房时也会被认定为二套房。这使得很多试图通过“假离婚”来规避新的二套房认定标准的想法也化为泡影。
商贷认房又认贷
“假离婚”购二套房不行
对于此消息,济南购房者更为关心的是,目前济南二套房贷认定政策是否有变化?通过“假离婚”享受首套房待遇是否能被“制止”。
记者从工、农、建、中和招行等国有和商业银行了解到,目前未有新的有关二套房认定的政策出台,各银行都是按照央行的规定,执行“认房又认贷”的政策,如果有贷款记录,即使离婚后手里没有房产,如果能查到,照样是“二套房”。
按照银行的这一说法,夫妻双方如果有贷款买房记录,即使离婚后将房子划归一方,无房一方再购房依然是“二套房”,“假离婚”逃避二套房确实行不通。
对于上述问题,工行、中行和农行等国有银行信贷部门相关工作人员均给出同样的答复。
是否有贷款
以征信系统记录为准
从以上银行对于商贷二套房的政策来看,通过“假离婚”来逃避二套房的办法,确实有些难以实现。
那么,是否有贷款记录,市民从哪里可以知道呢?记者从银行了解到,主要看征信系统里是否有贷款记录,银行判定二套房,就是以此为准。
采访中一家国有银行的信贷部人员介绍,夫妻双方贷款买房,如果以一方申请,另一方为共同还款人,也有可能共同还款一方在征信系统中不体现的情况。
因此,夫妻离婚后,无房的一方,再买房是否为二套房,以征信系统的记录为准,市民购房前可以先查一下个人征信记录,在网上注册后就可以查到。
公积金贷款
二套房认定“只认房”
记者了解到,二套房认定“认房又认贷”是对商贷而言,而在公积金贷款方面,情况则有所不同。
根据济南市2012年出台的贷款新政,二套房首付提高到六成,利率上浮10%。
“在二套房认定上,公积金主要是以房子的数量为主,只有一套房子算首套,购买名下第二套房按照‘二套房’执行首付和利率。”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而在贷款记录上,则还没有列入二套房的认定范围。
由此,如果夫妻双方共同贷款买房,如果办理离婚后,无房的一方用公积金申请贷款购房,还可以首套房对待。
“二套房”认定依据什么标准
记者了解到,一套房二套房的认定,在限购证明开具、贷款、缴税等多方面都有涉及,涉及到银行、公积金、房管、税务等部门。
目前济南执行的政策,商贷是“认房又认贷”,公积金“只认房”。市民到房管部门开具相关限购证明材料时,房管部门以房屋登记中市民名下实际拥有的房屋数量来进行判定,如果购房时以家庭为单位,名下登记无房,购房算首套房,再购房算二套。
而税务部门在执行契税的优惠政策时,则是以房管部门提供的首套房证明来执行。
帮你算账
首套房与二套房购房花费差别较大
许多人不惜用“假离婚”来规避二套房,那么二套房和首套房差别究竟有多大?
以一套总价为70万元的房子为例,如果是首套房,首付只需要三成即是21万元,而二套房则是42万元。在利率上,首套房商贷和公积金分别是6.55%和4.50%,二套房上调10%后分别是7.205%和4.95%。
除了首付和利率,在购房缴税时,如果是首套房,90平方米及以下的房子契税由3%优惠到1%,以总价70万元的房子为例,契税由2.1万元变成7000元;如果是90平方米-144平方米的房子,契税优惠后为1.5%,契税可以节省1.1万元;144平方米以上的则没有优惠。 (中新网江西新闻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