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开展设区市2014年度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目标责任现场考核评估

26.08.2015  18:47

  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西省“十二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实施方案的通知》和《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江西省设区市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办法的通知》精神,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直有关部门、科研机构组成考核组,于2015年8月17日至20日,分片对全省十一个设区市人民政府2014年度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目标责任开展了现场考核评估工作。考核工作组按照责任落实、措施落实、工作落实的总体要求,分别在景德镇市、吉安市分片对各设区市二氧化碳排放强度降低目标完成情况、任务与措施落实情况、基础工作与能力建设落实情况等工作进行了现场集中评议并初步反馈了考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