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互联网法院刚刚成立 和传统法院有哪些不一样?
9日,北京互联网法院正式挂牌成立。这是根据今年7月6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增设北京互联网法院、广州互联网法院的方案》要求而设立的。
的涉互联网第一审案件,主要包括:
· 互联网购物、服务合同纠纷;
· 互联网金融借款、小额借款合同纠纷;
· 互联网著作权权属和侵权纠纷;
· 互联网域名纠纷;
· 互联网侵权责任纠纷;
· 互联网购物产品责任纠纷;
· 检察机关提起的涉互联网公益诉讼案件;
· 因对互联网进行行政管理引发的行政纠纷;
· 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其他互联网民事、行政案件。
这些案件互联网特性突出,证据主要产生和储存于互联网,适宜在线审理,既方便诉讼,又有助于通过审判创制依法治网规则。
互联网法院有哪些亮点?
打破空间限制 足不出户参与庭审
北京互联网法院受理的案件都是涉互联网的。从申请立案开始,北京互联网法院就和普通法院不一样。
北京互联网法院副院长 李经纬:
当事人在家中,通过网络可以登录电子诉讼平台。在电子诉讼平台上,当事人可以实现自助立案。通过电子诉讼平台,当事人也可以接收到对方相应的证据材料,在庭前原告被告当事人可以进行证据的交换。
据了解,北京互联网法院成立后,将以“网上案件网上审理”为基本准则。与普通法院不同,这里没有原告、被告席位,而是在审判席的对面多了几块大屏,只要网络条件允许, 原被告双方可以选择在自己家里或单位等地点参与庭审 ,而不用像传统法院那样一定要到法院去开庭。如果当事人不同意进行线上审理,或经法院审查,案件不适合线上审理的,互联网法院也会进行线下审理。
打破时间限制 法院24小时“不打烊”
此外,北京互联网法院将利用科技打破时间限制,打造一个24小时“不打烊”的法院。
北京互联网法院副院长 佘贵清:
老百姓可以随时登录诉讼服务平台,可以随时起诉立案,提交诉讼材料,没有时间的概念,而传统的法院只有在上班时间才能到法院来线下提交这些材料。
在线庭审是影响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的核心环节。互联网法院适用在线庭审不局限于简易程序案件,也包括普通程序案件。在线庭审纪律中明确, 当事人不按时参加在线庭审的,视为“拒不到庭”,庭审中擅自退出的,视为“中途退庭” 。
打破复杂程序 拓展多渠道留存证据
目前,对电子数据真实性的审查判断主要依靠公证程序,程序复杂繁琐。互联网法院案件在线审理和大量证据在线的特征,客观上要求打破通过公证程序认定真实性的单一途径。
基于以上考虑,最高法日前印发《关于互联网法院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了电子证据真实性的认定规则:
· 在认定对象上,涵盖对电子证据生成、收集、存储、传输等各环节真实性的认定。
· 在审查内容上,强调对电子数据生成平台、存储介质、保管方式、提取主体、传输过程、验证形式等方面进行审查。
· 在认定方式上,鼓励和引导当事人通过电子签名、可信时间戳、哈希值校验、区块链等技术手段,以及通过取证存证平台等对证据进行固定、留存、收集和提取,弥补仅依靠公证程序认定电子证据的不足,提升电子数据的证据效力。
在身份认证规则中,互联网法院必须通过身份认证环节确保“人、案、账户”匹配一致。《规定》明确,可以通过证件证照比对、生物特征识别或者国家统一身份认证平台认证等在线方式认证。
实物证据通过扫描、翻拍等方式电子化
此外,《规定》明确了线上、线下两种证据类型的具体举证方式。对于线下证据,当事人可以通过扫描、翻拍、转录等方式转化为电子数据后上传至诉讼平台。对于线上证据,具体可分两种情况:
· 当事人自己占有的在线电子证据,可以通过提供链接、上传资料等方式导入诉讼平台。
· 互联网法院可以从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网络服务提供商、电子取证存证平台获取相关案件的结构化信息,并导入诉讼平台。
互联网法院将让司法更公开、公平
北京互联网法院在利用技术,“让数据多跑路、让当事人少跑路”的同时,还实现了类案推送,也就是当法官受理一个案件时,诉讼平台会自动向他推送同类案件,帮助法官了解同类其他案件的裁判情况,更利于实现同案同判,促进司法公正。
同时,由于互联网法院采用当事双方网上提交诉讼材料,法院进行网上审理、组织证据交换,网上签署、送达法律文书等,这样当事人就可以随时在网上阅读、浏览卷宗,点播庭审视频。开庭时, 申请旁听人员数量也不受传统法院法庭旁听席位多少的限制 ,从而使诉讼流程更加公开,案件审理更加透明,司法的公信力也就更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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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于2017年8月18日的杭州互联网法院是我国第一家专业互联网法院,北京互联网法院是第二家,根据中央部署,未来还将在广州挂牌成立广州互联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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