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五一”期间防止“四风”问题工作的通知

25.04.2018  18:07

各党支部,各处、室,各系部,附属医院:

五一”节日将至,为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 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必须带头守纪律、讲规矩,坚决杜绝各种以人情往来为幌子的歪风邪气。现就节日有关事项重申如下纪律要求:

节日期间,严禁收受“红包”和公款购买、发放、赠送或违规收受烟酒、食品等节礼及各种购物卡、有价证券;严禁以各种名义用公款相互宴请、大吃大喝;严禁用公款安排私人旅游和健身、高消费娱乐活动或出入私人会所;严禁以各种名义滥发、变相发放津贴、补贴、奖金;严禁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严禁党员领导干部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事宜。

对“五一”期间的顶风违纪行为,校纪委将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