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五一”节、端午节期间开展明查暗访工作的通知

28.04.2015  17:27
 

省直(中央驻赣)各单位机关党组织(党办、组织部):

根据省纪委、省监察厅贯彻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要求和省直机关工委专项“显微镜”行动的部署,省直纪工委要求省直单位机关纪检组织于2015年“五一、端午”节日期间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监督检查工作,检查采取明查和暗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重点是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及公款送节礼等违规行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在本单位召开1次会议,传达学习中央和省有关会议精神,引导机关工作人员从小事做起,从自己做起,争做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表率。

二、畅通群众举报渠道。设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举报电话、邮箱,倡导机关党员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对群众举报、媒体曝光的本单位的问题线索进行调查处理,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三、开展明查暗访行动。“五一”节、端午节期间,省直纪工委和省直各单位对省直单位机关本级及下属单位违规易发的重要节点进行明查暗访。

6月25日前,将本单位二季度开展专项“显微镜”行动的情况报送省直纪工委。

省直纪工委

               2015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