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期间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重点领域和政策措施建言献策

05.08.2015  21:19

  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党中央、国务院作出了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大战略部署,先后制定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国发〔2010〕32号,以下简称《决定》)和《"十二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在《决定》和规划指引下,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取得了喜人进展,产业规模显著扩大,形成了投资和消费热点,新业态大量涌现,高端化发展趋势显现,逐步成为调结构、转方式、惠民生的重要力量,对经济社会发展产生了重大的引领带动作用。特别是当前,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经济下行压力增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已成为填补传统产业下滑"空缺"、实现稳增长的中流砥柱。

  习近平总书记在2014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提出要逐步增强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服务业的支撑作用,今年5月27日在浙江听取部分省市对"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时又指出,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是提高我国经济综合竞争力的关键举措,要着力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积极培育新业态和新商业模式,构建现代产业发展新体系。李克强总理在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促进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比重提高和水平提升。

  "十三五"阶段是我国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关键时期。为适应新的发展形势,引导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我们拟研究编制"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并拟列入国家重点专项规划。规划定位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宏观工作部署,衔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引领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专项规划。

  为提高规划编制工作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特开设此专栏,就"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重点领域和政策措施"公开征集意见。我们将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真知灼见,并认真研究和吸纳有关意见和建议。专栏开设时间为8月3日-10月30日。希望社会各界人士踊跃参与建言献策。

  感谢对我们工作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