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4310辆“五车”昨被报废销毁

29.09.2015  11:56

  本报讯 江南都市报记者李巧报道:9月28日上午9时,南昌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在昌南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中心对4310辆被暂扣半年以上无人认领的“五车”(即摩托车、电动车、残疾人专用车、黄包车、三轮车)进行报废和销毁。

  南昌市公安交管局督察大队大队长李晓波介绍,这些超标电动车、残疾人代步车、摩托车、三轮车等,因为涉牌涉证、非法营运、非法拼装、达到报废标准等原因被交警扣留,并经过公告六个月车主仍不前来接受处理,南昌交管部门便依法对这些车辆进行了销毁处理。

  “车辆被暂扣,车主必须先由辖区交警大队进行处罚,取得‘发车单’之后才能将车辆取回。”李晓波说,被交警暂扣的“五车”驾驶员多是涉及了无牌无证等多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车主必须在交警违章处罚窗口接受处罚、缴纳罚金之后,才能持发票、合格证等车辆所有证明前往交警部门取车。

  由于部分车主在接受交警处理后无法出示车辆所有证明,且还有部分车主驾驶超标电动车、摩托车时没有取得准驾资格,因此其交通罚款金额和驾证被记分值较高,导致处罚结果往往高于车辆本身价值,所以一些车主往往就干脆放弃取车,以此避免交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