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行获债券主承销资格 实现投行业务新突破

26.02.2014  00:42

    日前,由交行担任主承销商的首批企业债获得国家发改委批复。此次争取到国家发改委企业债主承销牌照,标志着交行在投行业务及债务融资方面实现新的突破。

    据悉,首批企业债发行主体包括两家国有企业,分别是江苏淮安清河新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合肥市工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合计金额15亿,期限三年。本次获批的企业债又名“小微企业扶持债”,是国家发改委力推的创新品种,旨在引导地方国有企业批量化支持小微企业,债券募集资金主要通过交行委托贷款给优质小微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