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国胜:交警殴打当事人,敬畏之心何在?

19.03.2014  09:54

  主持人:娄底双峰的驾驶员赵师傅向我们打来电话,说3月15号,他开车带着妻儿参加当地举办的油菜花节,由于道路拥堵,自己开车开慢了,却遭到了执勤交警的暴打,导致身上两处骨折。据受伤的赵建才介绍,3月15号周六,他开车带着妻儿参加当地举办的油菜花节,由于参观游客众多,车辆行驶缓慢,一名执勤的交警催促他赶紧向前行驶,其间警察的言词粗暴,赵建才想用手机记录下来,却遭到交警的阻拦。(3月18日 湖南电视台)

  警察执法本是公务行为,被执法者进行录音、录像,按照道理来说,不但是其权利,也应该是好事,只要警察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应该欢迎录音、录像才对,何以这位交警阻拦当事人进行记录?而记者调查过程中,当事交警拒绝接受采访,虽然拒绝采访也是其权利,但前有执法时阻拦录像,后有采访时动手阻挡,这位警察如此心态,到底在害怕什么?

  交警执法的主要职责之一就是疏通道路、维护交通秩序,如果没有道路、没有行人、没有车辆,要交警何干?从这个角度来看,构成交通要素的一切,皆是交警的衣食父母,作为人民“公仆”和“勤务员”、“保护神”的人民警察,何以对衣食父母毫无敬畏之心?要知道,人民群众才是真正的主人和历史创造者,你的权力也是人民所赋予的,何以对权力也无半点敬畏之心?

  遵纪守法是对所有公民的要求,执法者更不能例外,本应是执法为民的交警,却在执法过程中,暴打被执法者,是粗暴执法?还是涉嫌犯法?

  相信,娄底双峰交警殴打被执法者,在全国绝不是个案,当今人人都是记者的时代,交警殴打被执法者,所传播的负能量之大,不但伤害群众的心灵,也损害人民警察执法为民的高大形象,更伤害党和政府的公信力。

  一年多以来,从中央到地方,老虎苍蝇纷纷落马,究其根源,就是在很多官员的眼里,权力从来都是自己的“私产”,自己在身份和地位远远高于普通老百姓,我就是统治者,正是在这样的权力思维下,不少官员开始变得无所顾忌,为所欲为。

  去年,习近平总书记要求各级党员干部自觉“讲诚信、懂规矩、守纪律”,这“九字箴言”,就是严格要求党员干部提高党性修养,把自己的一切行动限制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敬畏规矩和纪律,不越雷池半步。

  对于执法者,更必须加强党性修养,因为你们执法所面对的是广大人民群众,你们的形象代表政府和人民公仆,更代表着国家执法的公正和威严。当前,一些执法者,连最起码的做人标准都丢了,这样的人,是否还能留在公安队伍中,恐怕也是一个疑问。严是爱,宽是害,执法犯法是否要罪加一等,可能要由法律说了算,但,对执法者涉嫌违法,相关部门却不可坐视不管,湖南的形象、人民警察的形象,不容抹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