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祥:交警非花瓶 执勤也不是走T台秀
18.03.2014 12:45
本文来源: 今视新闻
15日,网友“攸县贺金云”在微博发帖称,天元区长江广场一名女交警,在执勤时穿着高跟鞋。天元交警大队获知此事后,对当事女民警进行了教育。《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着装管理规定》第七条第四款规定,女性公安民警鞋跟一般不得高于4厘米。
对于此事,该女交警所属大队给出的解释是“她是当时下雨淋湿了鞋子,临时换成的高跟鞋”,但这明显有包庇之嫌。若是在下雨天执勤,交警肯定会事先穿上防水胶鞋,这样就不会打湿鞋子了,即便打湿了鞋子,也应该回家或回单位换鞋了再上岗。并且,从现场图片来看,地上毫无雨水痕迹,看不出刚下过雨。
而比这种包庇更需警惕的,则是人们存在的认识误区。有人说,女交警穿高跟鞋执勤是道美丽的风景,增加了警察的高度和美感。但交警既非城市风景的装饰物,也非如同戏子一样的花瓶,执勤的目的是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而非像模特一样走T台秀。这样的认识误区,忽视了交警的本职使命,是舍本逐末,是形式主义在作怪。
衍生到城市管理,一些城市管理者一味追求城市的外在美观度,却忽视了其内在精神:便捷、为民、科学合理。常常是外表看着光鲜亮丽,其内核如整体规划、下水道建设等却混乱不堪、腐朽如渣——这也是在走形式主义和盲目政绩观的T台秀。
女交警穿高跟鞋执勤虽是小事,但以小见大、一叶知秋,在全面深化改革之际,在切实转变政府职能的大背景下,公共管理理应将服务落到实处,而不是空中楼阁,看着漂亮,却无实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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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3.2014 1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