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交通违法须带齐“三证” 江西省交警总队将出台新规

17.04.2014  11:35

  中国江西网讯 为了防止驾照“买分”、“卖分”、代记分等违法行为,交通违法系统于去年5月起升级,不少驾驶员的驾照被纳入“黑名单”。4月16日,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针对此类违法行为再次加强管理,处理交通违法将必须携带身份证、驾驶证以及行驶证。

  他人代处理须有车主亲笔委托书

  去年5月,交通违法系统升级,新增“锁定驾驶人”功能。对在一个周期内,同一驾驶人为非本人所有的3辆以上不同号牌机动车处理违法行为,或3名以上驾驶人(不含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为同一号牌机动车接受违法行为处理的,列入“重点监控名单”,暂停其机动车违法处理业务。自系统升级以来,已经有不少驾驶人被纳入了“黑名单”,但“买分”、“卖分”的情况仍然存在。

  针对此类情况,省交警总队工作人员表示,省交警总队将统一全省交通违法处理程序,届时在窗口处理交通违法时,需要带齐本人驾驶证、身份证和机动车行驶证原件。对车主本人因故无法到窗口处理违法的,可委托他人持本人身份证明,车主驾驶证、身份证、行驶证复印件和亲笔委托书。

  交警部门一旦核查证实驾驶人在处理交通违法时,通过不正当途径处理了违法记录的,将对其记录进行恢复。

  驾照降级前允许1天内处理所有违法

  尽管交警部门严格了交通违法处理程序,但针对实际操作中的问题,也出台了相应人性化的管理。

  省交警总队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A、B两类驾照如果出现交通违法记分超过12分的情况,驾驶员就会面临降级的处罚,1年之内不得申请考试。交警部门允许此类驾照在降级之前,1天内处理完所有的交通违法。在处理完交通违法后,驾照将被降级。

  持有C照的驾驶员,则不存在降级的情况。所以,交警部门只允许一辆小型车辆1天之内最多处理24分的交通违法。

  对于驾驶员不清楚交通违法记分的情况,交警部门也公布了计算规律。驾驶员在收到处罚单时,可以看到处罚单上的交通违法代码。违法代码的顺数第2个数字就是交通违法的记分分值,除了数字为7的记分分值为12分,其他的分值都是与数字相对应。

  交警监控设备要备案

  除了对驾驶人进行规范管理,交警部门对内部也将严格监督。为了防止个别交警大队随意设置监控设备,或者使用不合格的监控设施,交警部门要求所有的监控设备必须统一备案,将设备编码录入全国系统。没有录入系统的,其抓拍的交通违法将无法登记。

  与此同时,交警部门还加大对违法处理窗口民警和聘用人员的教育管理,严禁以任何借口违规消除违法记分,对存在以罚款代替记分,违规变更违法记分、内外勾结谋取私利、办关系案和人情案的,一律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文/江南都市报记者邓旭敏

 

来源: 中国江西网-江南都市报
编辑: 胡武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