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代孕产业链屡被曝光 专家建议对代孕谨慎放行
近日媒体曝光了代孕黑色利益链条后,代孕问题再次引起广泛关注。据报道,“捐卵”大学生按姿色标价,网络海选。看五官、量身高、听谈吐,需要孩子的客户像挑选商品一般挑剔。而为了赚钱,年轻女孩不惜出卖自己的卵子,代孕妈妈不惜“出借”自己的肚子。
近年来,关于代孕伦理道德和法律规制问题争论不断,相关部门也采取了很多措施严厉打击,但是非法代孕行为仍屡禁不绝。专家指出,代孕能弥补不能生育者的缺憾,法律上完全禁止可能会使其因巨大需求转入地下。在加强立法规范、明确法律细则的前提下,可考虑对代孕谨慎严格放行。
代孕产业乱象暴露监管不力
非法代孕产业链曝光后,网民对此表现出强烈关注。新华网舆情监测系统显示,非法代孕、中介暴利等热点舆情标签在报道标题中被强调。截至1月12日下午15时,总计舆情信息量约为3444条。
近年来,代孕问题曾多次引起社会广泛关注。2010年,广州一名商人借助试管婴儿技术,找来两位代孕妈妈共产下八胞胎,曾掀起一轮代孕热议。除了非法中介和黑诊所构成利益链条之外,甚至有正规医疗机构也卷入非法代孕的买卖之中。2014年10月,武汉672医院出租科室给商业公司并非法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服务及代孕的违法事实被查获,相关部门以此为线索顺藤摸瓜,捣毁了一个开展非法代孕的特大窝点。
国内的代孕市场,多年来一直暗流汹涌。记者在网上搜索代孕二字,网页上很快跳出各种代孕中介、代孕网站广告等。与非法代孕猖獗的势头相比,监管工作显得乏善可陈。此次媒体在曝光代孕产业链时,将监管乏力的现状形容为“堂而皇之叫卖无人管”。
“依法行政遵循的原则是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因此监管首先面临的就是法律依据问题。”北京市律师协会刑法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柳波说,目前规范代孕的相关规定只有卫生部颁布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和人类精子库管理办法。这两部法属于部门规章,效力低、处罚条款过于原则,处罚力度弱。
“由于缺少法律依据,各部门在处理这一问题时心有顾虑,不愿在处理非法代孕的问题上付出努力。”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副教授周振杰说,非法代孕多年来屡禁不止,暴露了监督不力的现实。当前我国卫生部门只能管医生和医疗机构,对代孕网站与代孕中介的处理,需要工商、公安以及工信等部门合作,但是目前我国缺少这种多机构间的协作机制。
处罚代孕中介法律力度不够
在整个非法代孕产业链中,卖卵者和代孕者处于链条的最低一环,她们的权益很难得到保障。待产的代孕妈妈一般被中介安排到各个居民区里,由专人负责其吃住行。看似是普通集体生活,但实际上代孕者已失去人身自由,完全沦为中介机构赚钱的“机器”。
医学专家指出,取卵前大剂量打促排卵针和取卵过程中的手术都会对女孩的健康造成潜在威胁。操作不好直接会影响今后的生育,甚至可能造成绝育。如果对方要求包生男孩,代孕者怀的孩子可能因为性别选择而被中介强行打掉。而如此高的健康风险却被中介恶意隐瞒,一家代孕中介负责人偷笑着告诉暗访中的某媒体记者:“这全要靠忽悠,取卵的危害怎么能告诉她们呢?”
“卖卵者、卵子购买者、代孕者可能面临的风险是,她们与中介之间协议是无效的,因而在利益受损时无法得到法律保护。”柳波说。
代孕产业丰厚的利润吸引着越来越多的中介加入,其中一些规模大的甚至已经在跨区域集团化运营。
周振杰指出,从现在立法情况来看,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和人类精子库管理办法都是针对医疗机构与医疗人员的,无法据之处罚非医疗机构与非医疗人员。
“代孕中介可能承担如警告、罚款、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行政处分等行政责任,或者承担非法行医罪、非法经营罪等刑事责任,但在具体罪名的适用上会存在争议。”柳波说。
必须严格禁止商业代孕行为
长期以来,代孕不仅游走于法律的边缘,而且更是一个饱受争议的道德伦理问题。周振杰认为,虽然代孕会带来伦理上甚至法律上难题,但是现有法律对代孕一律禁止的立场值得商榷。他指出,代孕并非完全负面的事物,能够满足部分不能生育者的缺憾。据世界卫生组织统计,目前全球有近一亿人患不孕症,我国不孕症发病率约在7%至10%左右。在某些欧洲国家,运用生殖技术出生的婴儿已占新生儿总数的5%。
“代孕能够在我国形成一个有着巨大需求的产业,从反面也说明了代孕的价值。因此完全禁止代孕,只能使所有代孕都转入地下,各方权利都得不到保护,会产生适得其反的效果。”周振杰说。
周振杰介绍,目前世界很多国家都已经在法律上认可了代孕,包括英国、澳大利亚、比利时、荷兰、丹麦、匈牙利、罗马尼亚、印度、泰国、俄罗斯、芬兰和希腊等。例如1983年澳大利亚家庭法修正案规定,根据丈夫同意或按照法律规定而实施异质授精,丈夫为子女法律父亲;英国1990年人类授精与胚胎法规定,妻子经丈夫同意接受供体捐精实施人工生殖技术时,丈夫是人工生殖子女法律父亲。同时该法规定,无人可以成为子女法律父亲的,如供体与受术妻适用同一许可证明共同医疗服务时,那么供体被视为子女法律父亲。
“代孕是现代生物医学的新技术,对人类社会是一把双刃剑,它可以促进人类健康,解决不孕不育问题,也能带来不良副作用和危险。基于此,绝对禁止和绝对放任均不可取。针对当前的代孕现状,完善法律法规、行业伦理规范适度介入、谨慎严格制定政策,应为首要之选。”柳波说。
周振杰建议,从两个方面着手完善我国代孕立法。一方面,鉴于对代孕存在巨大需求的现实,建议对代孕谨慎放行,通过法律手段规制,明确代孕技术使用条件、范围、程序以及法律后果,确立保密原则等代孕基本原则,要求所有代孕必须在合法医疗机构、由符合条件的医疗人员指导进行。另一方面,禁止商业代孕行为,包括组织行为、介绍行为、广告行为以及其他帮助行为等;明确监管机关责任,对于医疗机构与医疗人员,由卫生部门监管;对于其他机构与人员,由工商部门负责监管,公安、工信部门协助。(李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