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并非越长越好

23.09.2015  18:09

  产假延长不能按兵不动,也不能操之过急。如何把握分寸,平衡多方利益,除了听听代表委员怎么说,听听专家怎么说,还应该听听女性怎么说,听听企业怎么说。

  国新办22日发表《中国性别平等与妇女发展》白皮书,并举行新闻发布会。全国妇联副主席宋秀岩在回应“将产假时间延长至一年”时表示,产假休多长时间,还是要主管部门根据人的生理特点和抚育孩子的需要专门进行科学论证。

  产假究竟该休多长时间?有人提出半年,有人提出一年,甚至有人提出三年。比如在去年,北京市人大代表王幼君就建议,“将女性产假延长至3年,由财政或社保提供津贴”。消息一出,争议四起,连不少女性都表示反对,“休3年,基本就是把女性定义为一个家庭角色了,这不公平”。两三年专门带孩子,再找工作很难。

  产假,当然不是休得越多越好。提议产假休三年,初衷很好,却不现实,甚至可能产生副作用。比如,哪家企业愿意养一个休三年产假的产妇?在供过于求的就业市场,此举必然加重女性就业难。如果强迫企业必须满足产妇休三年产假,恐怕就成了企业不能承受之重;如果全由财政或社保提供津贴,这是纳税人不能承受之重。

  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产假确实不长,目前是98天。国际劳工组织的《生育保障公约》规定,妇女产假应该不少于14周,可见我国的产假只是国际标准的最底线。而在瑞典,产假是16个月(480天),瑞典法律还规定,16个月中有两个月必须由丈夫享有。在英国,女性可申请52周产假,前6个星期可领取90%的工资。当然,也有一些国家的产假短于我国,比如美国和韩国,韩国的产假90天。

  应看到,目前的98天产假,是2012年开始实行的,在那之前是90天。短期内,有没有必要再次延长产假?该不该向一些发达国家看齐,又如何看齐?不能拍脑袋,不能闭门造车,也不能把几个代表的声音当成真实民意,而应该经过科学论证,并经过充分博弈。步子迈得太大,并非好事。

  观察发达国家的做法,有几点可以借鉴。其一,按部就班慢慢来,不可操之过急。英国女性的产假长,那也是经过了一个调整的过程,从半年调整到52周,也是备受争议。其二,产妇休产假,丈夫也得休产假,并且应保证丈夫休产假的时间。其三,延长产假的同时,必须尊重企业合法权益。英国延长产假,导致企业成本增加,一些企业啧有烦言就是例证。

  产假延长不能按兵不动,也不能操之过急。如何把握分寸,平衡多方利益,除了听听代表委员怎么说,听听专家怎么说,还应该听听女性怎么说,听听企业怎么说。任何公共政策的出台,都需经过良好互动,没有一轮又一轮的试探与争执,就无法凝聚更多更大共识。就目前而言,是否延长产假需要民意充分发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