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法院向社会曝光典型老赖9281名 41人因拒不执行判决获刑
江西网络广播电视台9月9日南昌讯(记者 陶望平 实习生 汪海燕)诚信是一个人安身立命之本,是一个企业立业之本。诚信的火炬一直被人们高高擎起,代代相传。然而在市场经济的洪流下,有些人不讲诚信,甚至拒绝执行法院生效的判决,当起了“老赖”。
为了遏制和打击不诚信行为,共建和谐有序的社会,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加强社会诚信建设,“法治江西”建设也把促进社会诚信作为重点任务之一。在推进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中,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执行职能,以落实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为抓手,深入持续打击拒不履行法院裁判等失信违法行为。
拓展对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惩戒范围
自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建立以来,江西省各级法院认真落实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应用和宣传工作。截至2015年8月份,全省法院共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69142人次,屏蔽4405人次,撤销1259人次。
为了进一步挤压失信被执行人的生存空间,各部门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范围正在不断拓展,力度也在日渐增强。
根据中央文明办、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等八部门签订的《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备忘录,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包括禁止乘飞机、列车软卧;限制在金融机构贷款或办理信用卡;是自然人的,不得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
今年7月初,最高人民法院与支付宝等电商平台实现专线连接,实时共享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数据,限制“老赖”在淘宝、天猫进行奢侈品交易,以及在线上预定机票、酒店、租房、租车、申请网商银行贷款等新兴网络消费行为。
今年7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修改后的《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把限制范围扩大到G字头高铁全部等次的座位和动车一等座以上座位;同时把法人及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也纳入了限制对象,解决了长期以来不能对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进行信用惩戒的问题。
向社会曝光典型老赖9281名 执行标的额达12094万元
除了联合惩戒以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五条的规定,各地法院还应当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通过多种途径,向社会予以公布。
在公交车移动电视上循环播放老赖名单信息
2014年10月份以来,全省法院开展了集中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活动,共向社会曝光典型老赖9281名。集中曝光以后,有948名被执行人主动到法院,或履行义务,或与申请人达成和解协议,或作出还款承诺,执行标的额达12094万元,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从2014年下半年开始,江西省高院联合省文明办、省人保厅、省工商局、省环保厅、省质监局等部门每季度发布“江西诚信红黑榜”,现在已经发布了4期,将61名典型老赖纳入黑榜名单,社会反响强烈。
各级法院已经建立了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常态机制,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新闻客户端、户外大屏幕、公交车移动电视等各类社会媒介,定期、持续、深入地向社会曝光老赖。
41人因拒不执行判决获刑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鄢俊向江西网络广播电视台记者介绍说,对于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江西各级法院按照“两高一部”的统一部署,江西全省法院自2014年10月底起开展专项行动,促使一批“骨头案”顺利执结,一批老赖被司法拘留或追究刑事责任,有效遏制了各种抗拒和规避执行现象。
据统计,2014年10月30日至今年6月30日,全省法院以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共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202件、涉及218人,实际判处33件41人。移送妨害公务罪4件6人,实际判处2件4人。移送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罪10件11人,实际判处2件2人。法院采取司法拘留1114人。移送公安机关协助查找、控制862人,实际协助查控196人。
今年7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出台,将是各级法院打击拒执犯罪的法律利器。该司法解释规定了部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案件可以按照自诉程序进行追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