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西网:人工湿地“洗白”生活污水 江西省推广障碍重重
鄱阳湖生态经济区正式确立后,我省农村水环境治理工作受到前所未有的关注,一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应运而生。污水进、清水出,处理后的污水不但能洗衣,还能浇灌农田,农村污水的资源化利用得到了实现。但这仅仅是少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要在全省农村全面推广,还有很多难题亟待破解。
安义县的人工湿地 江西日报记者 徐黎明摄现 状
生活污水随意排放危害大
6月11日,天空放晴,新余市渝水区罗坊镇上坑口村宁静而祥和。村头沟渠下游的一块空地上,种满了香根草、黄菖蒲、美人蕉等植物,开满了鲜花,仿佛是一座小花园。
“这就是人工生态湿地,别小看它,它能截流污水杂质,消除富营养化现象,日处理污水能力达95吨。”当地水利局负责人告诉记者,污水通过人工湿地净化后完全符合国家排放标准,可直接流入内河,也可用于浇灌。
而一年前,上坑口村240多户农家排出的生活污水,直接流入村旁的河流,日积月累,河水成了臭水。天气一热,苍蝇蚊子特别多。
这只是近年来我省开展农村水环境治理试点的一个缩影。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是,在我省,绝大多数农村地区缺乏必要的污水收集、输送和处理设施,随意排放的生活污水对居住环境和人群身体健康造成的威胁越来越大。
这不是危言耸听。有资料显示,我省环鄱阳湖区内人口1847万人,其中村镇人口1286万人,每年将产生农村生活污水近3亿吨,绝大部分污水就近直排进入河道,最终人湖,排入的氮磷总量分别达到29200吨和5840吨。监测显示,2003年以后,鄱阳湖水质急剧下降,湖盆全年水质Ⅰ类、Ⅱ类水平均仅47.3%,Ⅲ类和劣Ⅲ类水平均52.7%。
省环保厅6月4日出炉的2013年环境质量状况公报也证实了这一说法。该公报披露:去年鄱阳湖部分点位水质为轻度污染,主要污染物为总磷。
事实上,研究人员也同步对环鄱阳湖多个县市的农村生活污水进行了取样调查,发现污染物主要是洗涤、沐浴和部分卫生洁具排水,氮、磷浓度高,并含有大量的营养盐、细菌、病毒、寄生虫卵等。
试 点
人工湿地“洗白”生活污水
“如果把大江大河比喻为‘大动脉’,那么农村的河流就好比是‘毛细血管’。要净化这些‘毛细血管’,就必须加快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省水利厅农水处专家袁秀琪说,2012年,我省启动了在新余、景德镇等地开展农村水环境整治试点工作,成效明显。
当年9月,省水科院的研究团队临危受命,攻克农村污水治理技术难关。该团队以新余市渝水区罗坊镇新农村为试点,采用“稳定塘+人工湿地+生态沟渠”的水环境处理模式对农村水环境进行收集和处理,达到了国家排放标准。可喜的是,这种用于农村污水脱氮除磷的多级串、并联人工湿地系统,还获得了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的实用新型专利,也为全省农村水环境综合整治提供了较好的榜样和示范作用。
值得一提的是,省灌溉试验中心站也不负众望,选取了代表南方平原区域的典型村庄南昌县向塘镇礼坊村,以及代表丘陵地区的乐平市众埠镇,分别建立农村水环境综合整治试点。
在南昌县向塘镇礼坊村,湿地里水竹翠绿,长得比人还高,美人蕉开得正艳。该村的生活污水经过一系列处理后,最后从湿地排出来的水无色无味。该人工湿地占地160平方米,日处理废水能力为40吨,服务人口约为400人。
“既有景观效果,又能净化空气,最重要的是能对水质进行净化。”省灌溉试验中心站常务副站长许亚群形象地比喻:这些植物的根系发达,污水中的富营养分子经过砾石层层过滤之后,最终由美人蕉等植物“吃干榨净”,有效吸收降解污水中的氮、磷等物质。
与此同时,南昌市周边农村也开启了农村污水治理的篇章。新建县首批8个镇村水环境整治示范点,也于今年5月底完工并投入使用。南昌县4个村级污水处理站投入使用后,该县环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国家规定排放标准达到生活污水一级B,而南昌县采用这个技术能达到一级A。
处理农村生活污水最吸引眼球的亮点当属2012年底在鄱阳湖畔的共青城市岭背熊村建成的太阳能污水处理站。这个污水处理设施依靠太阳能发电运行,不需要专人看护,日处理污水能力30吨,可及时将全村300多人的污水全部净化。
困 惑
资金和人才成推广两大障碍
捷报频传,环保专家感到欣喜的同时,也多了一份担心。“试点只能是提供示范作用,要凸显农村水环境整治的效果,需要连片治理,覆盖全部农村。”在省水科院专家看来,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推广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南昌市青山湖区扬子洲镇新村村旁,矗立着一个不起眼的绿色罐体,虽然占地面积仅有23平方米,当年却因为肩负着该村100个住户每天生活污水的处理任务,而让邻村羡慕不已。但这个投资20多万元、日处理污水能力25吨的污水处理站,已停止运转多年了。
好好的污水处理站怎么“睡大觉”?新村村党支部委员陶新发大吐苦水:“作为项目引进,村委会和村民们的确没花一分钱,可好景不长,承建该项目的公司撤走后,没有懂技术的人才和后期维护资金作保障,污水处理站只能束之高阁。”陶新发说,村里集体经济薄弱,要村民自掏腰包保证正常运转不太现实。
而事实上,得知部分农村兴建污水处理设施的消息,鄱阳湖畔的一些农村也跃跃欲试,准备自筹资金“吃螃蟹”,可经过一番考察后,很多村都打起了退堂鼓。余干县瑞洪镇一村主任坦言,考察中他们了解到,像共青城市岭背熊村这样的太阳能污水处理厂,光建设成本就花了70万元,如果分摊到村民头上,该村80户人家每户要承担近万元,这还不包括后期维护管理费用。如今很多村组均无集体经济收入作为保证,就算是建成了污水处理站,日常维护费用也难以为继。
“设备需要专人看管,每年仅人工工资就要上万元,一般村组根本无力承担这笔费用。就是普通的湿地处理,每年的维护费用也在四五千元。”许亚群说,人工湿地其实很娇贵,像侍弄庄稼那样投入较大的精力,比如在冬天,有的植物要定期割掉,否则枯萎的植物会造成二次污染。
另外,即便建起了污水处理站,能否物尽其用还不好说。以南昌县向塘镇礼坊村为例,由于这个村大部分年轻人都外出务工,在家的很少,每天产生的生活污水不多,但设备却要天天运转。
不可否认的是,目前,我省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都是由政府资金推动建设。截至目前,还没听说农民自己集资建人工湿地。省水利厅农水处袁秀琪说,以现有的污水处理站为例,每个建设费至少二三十万元,多的上百万元。昂贵的建设费用,还要土地配套和承担后期管护费用,当地群众的积极性自然不高。
但不管怎么说,这几年通过试点,我省农村水环境治理取得了很多突破。比如在关键技术上,已经找到了适合我省丘陵、平原、山地等不同区域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模式。但缺资金,缺技术,后期管理维护难到位,恐怕是横亘在我省农村生活污水整治项目推进过程中的障碍。
出 路
污水处理项目纳入政府预算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必须造价低、运行费用少、运行管理简单、抗负荷能力强。”省社科院科研处处长、研究员李志萌表示,像村级污水处理站这样的公益设施,一开始就有它的特殊性。要想全面推广,资金、技术、人才都要跟上。
在李志萌看来,全面推广村级污水处理站,应结合地域实际,因地制宜推广一批低成本、高效率、易维护的设施,可按照“县财政补一点,村集体筹一点”的原则,每年安排一定额度的生态运行费用于长效管理,实现农村地区村民共建共享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成果。
李志萌说,当然,村一级建大型公益设施也要量力而行,既要考虑好建设资金问题,又要考虑好管理运行费用问题。在项目选址和土地利用上,尽可能减轻土地指标问题和征地经费所带来的压力,缩短排水管道,合理布局和设计污水处理设施容量,防止出现“有设施、无污水”或“设施大、污水少”浪费现象。资金问题上,可建立群众广泛参与治理机制,积极引导民间力量参与。
省社会科学院农村经济研究所副所长尹小健致力于农业和农村经济研究。他同样认为,资金、人才、土地是解决农村污水处理站建设及有效运转的重要因素。资金来源应该是多渠道,可结合我省正在大力推行新农村建设,国家有专门的资金支持,地方政府在新村镇前期的规划过程中,提前做好污水处理系统规划。村集体建设用地应该预留农村污水处理站建设所需土地,不能都流转出去。
值得一提的是,环保部门在建立健全分散式污水处理服务体系上也下了不少工夫。省环保厅专门下发了全省农村面源与生活污染控制技术指南的通知,要求各地完善村落生活污水管理,配足一定数量的人员,建立乡镇环保技术服务站。同时,各地农村污水处理项目将纳入当地政府预算,经费由农村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及各地方政府配套解决。
一个好消息是,目前我省已把农村水环境整治列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十大工程”。接下来,我省将采取“试点先行、逐步扩展”的方式,大力整治农村水环境,基本实现农村沟渠门塘疏浚、水系连通、水环境明显改善,保护好鄱阳湖这“一湖清水”。
本报记者 徐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