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182人成功实现遗体及器官组织捐献

01.04.2014  10:14

  中国江西网南昌讯 信息日报吕清峰、实习生李西湖、记者万里庆报道:清明将至,为了缅怀和纪念遗体器官捐献者,3月31日,江西省红十字会在南昌昌北瀛上青山墓园举行了2014年红十字遗体器官捐献者清明追思会。在现场,南昌市应急救援协会8位代表填写了遗体捐献登记表。

愿你们在天堂一切安好 记者袁征摄

  捐器官有最佳时机

  据悉,截至目前,全省共招募遗体器官捐献志愿者1398人,已成功实现遗体及其器官、组织捐献182人,年龄最小的不足一个月,最大的为97岁。其中,实现器官捐献8例,捐献肝脏7个,肾脏12个,通过器官移植,挽救了19名濒危患者的生命;实现角膜捐献148个,通过角膜移植或修补,使几百名眼疾患者重见光明。

  省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介绍,有些捐献最终失败,一方面是因为家属临时反悔,另一方面是因为捐献者的家人未及时通知红十字会,错过了摘取器官的时机。比如角膜要在捐献者去世2小时内摘取,器官的摘取则应在捐献者去世后立即进行,因此在生前最好就确认捐献意愿。

  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一名遗体器官捐献者可帮助多名受困者。比如眼角膜,这种十分稀缺的资源,从遗体上摘除后,只能保持8~16个小时。但如果成功进行一对眼角膜捐献的话,最多可以帮助16名患者重见光明。

  家人捐出男孩器官

  在现场,记者看到,遗体器官捐献者墓碑上写着“生命永存”四个大字,实际上每位捐献者背后都有一个令人动容的故事。说起捐献遗体的侄子,来自赣州市宁都县的魏先生早已泣不成声。他说,17岁的侄子是哥哥嫂嫂的独生子,本来今年上高二,身高一米八,长相英俊而且还很懂事,是全家人的宝贝。今年春节,侄子不幸遭遇车祸,已无生还希望。如果选择火化,也就是一堆骨灰。如果能为别人解患难、关键时刻救人一命,也未尝不是一件好事。

  为此,家人强忍悲伤,经过简单商量后将侄子送至省红十字会,希望通过遗体捐献,帮助更多人。眼看乖巧的孙子走了,还要捐献遗体,魏先生70多岁的父亲说什么也不答应。面对父亲的不理解,家人全力劝说,说明遗体捐献对社会的用处、对医学事业的贡献,老父亲最后终于忍痛答应。魏先生告诉记者,他们得知侄子的器官已经用于救人了,这或许是另外一种生命的延续。“不管救了谁,只要救到了就是贡献!”

 

来源: 中国江西网—信息日报
编辑: 胡武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