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出台20条人才新政 对业绩突出人才可自主定薪
中国江西网南昌讯 记者洪怀峰报道:12日上午,省政府新闻办、省人社厅举行《江西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新闻发布会。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若干措施》共20条,涵盖政策松绑和创新、搭建人才平台等诸多方面,旨在最大限度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为促进全省经济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
政策松绑
突出贡献人才可直接审定高级职称
我省明确,省、市属事业单位可自主考核招聘引进博士毕业生,县属及以下事业单位可考核招聘全日制硕士毕业生。我省还将全面下放高校、省属科研院所、国有大中型企业、三甲医院高级职称评审权,有条件的民营企业也可自主开展高级职称评审。对有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可直接审定高级职称。
关键岗位业绩突出人才单位可自主定薪
我省还明确,对引进高层次人才给予的一次性奖励补贴、对高层次人才发放的特殊薪酬等不纳入绩效工资总量。用人单位可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自主确定单位内部各岗位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占比和标准。对关键岗位、业绩突出的高层次人才可实行协议工资、项目工资、年薪制。
创新创业
“双高”人才创业 贷款百万元内免担保
据悉,为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扶持人才创业力度,省人社厅每年遴选50个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创办科技型小微企业进行重点扶持,对贷款额度在100万元以内,可免除担保、反担保措施。
对创业担保贷款扶持的人才创业项目,推介给合作金融机构开展信用贷款、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股权质押贷款等类型的信贷融资。
获国家级创业大赛奖最高补助20万元
我省对获得创业大赛奖项的人才项目给予资助,其中获得国家级大赛奖项的给予20万元以下资助、获省级大赛奖项的给予10万元以下资助。评选100名有发展潜力和带头示范作用的初创企业人才,资助其参加高层次进修学习或交流考察。
平台建设
留学生创业园最高一次性补助200万元
我省还将加强技能人才培养平台建设。对评为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每家给予500万元、省级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每家给予300万元的建设资金支持。
此外,对符合条件的留学人员创业园和创业孵化基地最高可给予一次性补助200万元。到2020年,全省建设省级及以上创业孵化基地200家。
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每个资助10万元
据悉,我省还鼓励支持中小型科技企业设站。给予每个新设博士后流动站、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10万元资助。对申请进入人文社会科学领域或自然科学领域流动站以及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博士生研究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到2020年,力争全省建设各类博士后站300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