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科技创新“六个一”工程的实施意见
(赣府发 [2009]19 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发挥科技支撑作用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意见》(国发〔2009〕9号)和省委十二届九次全会精神,充分发挥科学技术在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中的支撑和引领作用,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加快产业技术升级,增强经济发展后劲,省政府决定在2009-2012年实施科技创新“六个一”工程,即主攻10个优势高新技术产业、培育100个创新型企业、实施100项重大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项目、建设10个国家级研发平台、办好10个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特色基地、组建100个优势科技创新团队。具体实施意见如下:
一、总体思路
紧紧围绕江西崛起新跨越战略和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在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现代农业、先进制造和现代服务等领域,着力培育发展我省有优势、有基础、有潜力的10个高新技术产业,使其成为符合低碳与生态经济要求和当代新产业发展趋势的龙头主导产业,成为我省经济发展新的增长极。实施科技创新“六个一”工程,要以主攻10个优势高新技术产业为中心任务,以创新型企业为实施主体,以实施重大科技项目为主要抓手,以建设国家级创新平台、高新技术产业特色基地和优势创新团队为重要支撑,从而大力提升我省自主创新能力,带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形成新的产业发展格局,加快中部崛起步伐,实现富民兴赣目标。
二、具体目标
(一)主攻 10 个优势高新技术产业。
1.光伏材料;
2.风能与核能;
3.清洁汽车及动力电池;
4.航空制造;
5.半导体照明;
6.金属新材料;
7.非金属新材料;
8.生物和新医药;
9.现代农业及绿色食品;
10.文化及创意。
围绕以上10个高新技术产业,增强创新能力,加强科技攻关,加快引进科技成果,提升产业化水平,促进一批产业产值达到千亿元以上。
(二)培育 100 个创新型企业。
按照拥有关键技术、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和具有较强研究开发能力的标准和条件,围绕10个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需求,通过培育一批、引进一批的办法,抓好100个左右省级创新型试点企业(含农业龙头企业),使之成为培育发展10个优势高新技术产业的重点企业和骨干企业。同时,以制造业信息化工程、企业技术创新引导工程和中小企业成长工程为抓手,通过3年努力,使100个试点企业成为省级创新型企业,力争10个以上省级创新型企业进入国家级行列。
(三)实施 100 项重大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项目。
按照向10个优势高新技术产业倾斜的要求和“整合资金、捏紧拳头、有限目标、重点扶持”的原则,以创新型企业为实施主体,每年选择30项左右技术水平高、带动能力强、产出见效快、发展后劲大并符合节能、降耗、环保、安全要求的科技成果项目,在资金、政策上给予引导性、开发性、基础性支持,尽快实现产业化,3年达到100项左右,为10个优势高新技术产业的形成和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四)建设 10 个国家级研发平台。
在继续抓好现有国家日用及建筑陶瓷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铜冶炼及加工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中药固体制剂工程研究中心和食品科学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的基础上,在太阳能发电、LED芯片、风力发电设备、红壤、脐橙、种猪遗传改良和低碳与生态经济等领域,建设10个左右具有江西特色、在国内有竞争优势并处于领先地位、在国家创新体系中有重要影响的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等研发平台,加强对10个优势高新技术产业的原始创新、应用开发和科技成果转化。
(五)办好 10 个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特色基地。
围绕10个优势高新技术产业,在继续抓好省部共建景德镇陶瓷科技城、南昌高新区等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特色基地的基础上,争取使新余新能源科技城、共青数字生态城和1-2个省级高新区进入国家级行列。同时,在铜、稀土稀有金属、钽铌、中药、绿色食品、低碳与生态经济等领域,培育10余个具有江西优势和特色、能够带动和支撑江西未来发展的产业集群。
(六)组建 100 个优势科技创新团队。
通过实施“院士后备人才培养计划”、“科技经营型创新人才培养计划”、“学科带头人培养计划”、“青年科学家培养计划”等,培养一批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在此基础上,以学科建设为龙头、以平台建设为依托、以科技项目为支撑、以优秀科技人才为主体,组建100个具有江西优势特色、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在国内外有较大影响的优势科技创新团队。其中,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组建50个,企业组建50个,实行竞争淘汰机制,滚动扶持。
三、基本原则
(一)市场导向原则。 实施科技创新“六个一”工程,必须从市场需求出发,尤其是要从未来需求着手,将10个优势高新技术产业培育发展成为区域特色明显、竞争力强的新兴优势产业和产业集群;必须遵循市场规律,按照市场导向组织和推进工程实施;必须着眼于提高企业的劳动生产率、人均创利率、资金利润率和资源能源利用率,切实把科技与经济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变为推动经济发展的强大动力。
(二)企业主体原则。 实施科技创新“六个一”工程,要充分发挥企业在科技创新中的主体作用,必须把着力点放在发展大企业、大集团和优势高新技术企业上,推进产学研结合,加大政策扶持和资金投入力度,鼓励企业成为创新投入的主体、技术研发的主体和成果转化的主体,引导企业成为创新型企业,建立产学研战略联盟,提高核心竞争力,切实做到以企业的大发展带动10个优势高新技术产业的大发展。
(三)项目带动原则。 实施科技创新“六个一”工程,必须以项目为抓手,以项目聚集生产要素,以项目聚集科技人才,以项目检验工作实效。围绕10个优势高新技术产业,支持一批具有创新点、增长点、制高点的重大项目,研究开发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扶持一批中小企业产业配套技术攻关项目,着力解决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关键技术问题,加快科技成果的转化和产业化。
(四)重点突破原则。 实施科技创新“六个一”工程,必须围绕10个优势高新技术产业,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区分轻重缓急,明确阶段目标,率先在我省有资源、技术和人才等比较优势的领域取得重点突破。要立足实际,选准目标,做好规划,聚集资源,发挥优势,力争一年起步,两年见效,三年突破。
(五)系统推进原则。 实施科技创新“六个一”工程,必须围绕培育和发展10个优势高新技术产业,加强顶层设计,将优势产业、拳头产品、骨干企业、重大项目、创新平台、特色基地、创新人才等进行统筹考虑和整体布局,整合地方、部门资源,调动各方面积极性,采取系统工程的方式推进科技创新“六个一”工程建设。
四、主要措施
实施科技创新“六个一”工程,事关全省经济发展的全局和未来,它既是科技部门的工作,也是全省各行各业的任务;既是科技工程,更是经济工程;既是应对当前金融危机的现实需要,更是面向未来抢占先机的重大举措。要推动资源集聚,落实政策保障,创新推进方式,努力形成项目向10个产业集中,资源向10个产业整合,资金向10个产业流动,政策向10个产业倾斜,服务向10个产业跟进的发展态势。
(一)加强组织领导。
1.成立领导机构。省政府成立科技创新“六个一”工程领导小组,负责统筹、部署、指导、协调科技创新“六个一”工程实施的各项工作。领导小组由省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省委、省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省直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科技厅,负责协调日常工作。
2.加强进展调度。在领导小组领导下,根据“六个一”工程涉及的不同领域,建立相应的联席会议制度,适时召开专项调度会或现场办公会,及时交流、分析实施情况,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3.落实目标分工责任。由省发改委牵头,会同省工信委、省科技厅、省农业厅、省国防科工办、省卫生厅、省文化厅等部门,负责制定10个优势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由省科技厅牵头,会同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工信委、省国资委等部门,负责科技创新研发平台、高新技术产业特色基地和创新团队建设规划的制定,并组织实施。由省工信委牵头,会同省国资委、省中小企业局等部门,按照“十百千亿”工程的推进机制,负责10个优势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协调推进和创新型企业的建设。由省发改委牵头,会同省科技厅、省工信委、省财政厅等部门,负责制定重大高新技术投资项目规划,并组织实施。各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能,负责制定和细化相关配套政策。
4.实行年度项目目标管理。要根据“六个一”工程总体部署,提出年度组织实施的具体项目,并分解到设区市、行业和有关单位。领导小组对各地各部门项目完成情况进行定期通报和考核,考核目标纳入各设区市六项考核指标体系。
(二)完善创新机制。
1.建立和完善符合市场竞争规律的科技创新机制。一是制订和完善更加灵活的激励机制。通过奖励、持股等方式,鼓励科技人员积极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二是制订和完善促进企业科技创新的激励机制,调动企业增加研发投入、引进先进技术和人才建设创新型企业的积极性。
2.建立和完善符合市场竞争规律的社会化科技投入机制。一是积极引入风险投资。通过引导金融机构、企业及其它社会资金,加大科技创新风险投资规模。积极引进国内外风险投资公司在我省设立分支机构,鼓励金融机构开展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质押贷款,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和创新型企业的发展。二是建立和完善科技型企业融资担保和信用保险机制。通过财政资金引导企业和社会资金,成立省级科技担保公司。三是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科技企业的支持。将科技创新“六个一”工程列为省政银企联席会议的支持重点,引导金融机构对国家级研发平台、高新技术产业特色基地和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的融资需要予以优先支持。积极鼓励金融机构加强与企业合作,充分运用债务融资工具满足科技型企业多方面的资金需求。在省政府与国家开发银行签署的1200亿元授信额度中,安排一定额度用于科技创新“六个一”工程的实施。四是充分利用资本市场加快创新型企业成长。按照国家关于创业板的要求,积极鼓励创新型企业进入创业板市场融资。
3.完善政府财政科技投入机制。一是全面落实国家关于科技投入的政策规定。两年内,确保省级财政科技拨款占省级财政支出的比例达到2%,设区市、县(市、区)地方财政科技拨款占地方财政支出的比例力争达到2%。二是整合资源加大对科技成果产业化的支持。省政府每年整合不少于2亿元资金,采取无偿资助、贷款贴息、保费补贴、无息借款、种子基金、补助(引导)资金、创业风险投资等多种形式,扶持重大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项目。三是加大对重大科技攻关项目的支持力度。根据《江西省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纲要》确定的16个重大科技专项,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每年启动2-3个重大科技专项。各设区市安排专项资金,每年实施1-2个重点科技项目。四是加强对中小企业科技创新的支持。进一步增加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各设区市和有条件的县(市、区)也要设立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五是加大财政对专利专项资金的投入。各设区市设立专利资助资金,鼓励单位和个人申请专利。
(三)落实激励政策。
1.落实促进自主创新的政府采购政策。建立自主创新产品认定制度和使用国产首台(套)装备的风险补偿机制,通过组织实施用户示范工程等方式,鼓励使用自主研发的首台(套)装备。使用财政资金的重大建设项目及重大装备和产品采购项目,应首先采用省内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对涉及民生的高新技术和产品,在落实扩大内需的措施中优先安排。
2.落实促进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的税收扶持政策。鼓励企业加大对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的研发投入,对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等研发费用,按照有关税收法律和政策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企业按照《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实施的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项目,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鼓励类条件的,按相关规定享受进口税收优惠。
3.落实职务科技成果股权激励的政策。对做出贡献的科技人员按照规定实施期权、技术入股和股权奖励。全面实施科技入园行动,科技人员经组织选派服务企业期间,保留原单位待遇,并允许按照政策规定分享创新收益。
4.加大建设用地支持力度。对科技创新“六个一”工程的重点建设项目,建设条件基本具备后,优先列入重大建设项目用地协商会议安排建设用地指标。
(四)推进开放合作。
1.加大引资、引智、引技力度。一是围绕10个优势高新技术产业,坚持自主创新与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相结合,重点引进技术含量高、规模较大的项目,特别是有原始创新成果的项目。二是结合中央“千人计划”的实施和我省优势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采取多种方式力争引进100名左右的“六个一”工程所需的科技领军人才和管理人才。三是重点围绕10个优势高新技术产业,从国内外引进100项左右重大高新技术。
2.建立合作机制,搭建合作平台。一是推进省部、省院合作,争取国家重大项目和科技成果对我省的支持。二是积极参与泛珠、海西、长三角以及中部地区联盟等区域合作机制,在区域分工中形成具有江西特色的产业和科技优势。三是建设一批对外科技合作基地,发挥示范和带动作用。四是着力将世界低碳与生态经济大会暨技术博览会、景德镇国际陶瓷博览会和江西省科技、人才、技术项目对接会等办成全省招商引资、引技、引智品牌。
3.积极面向国内外配置科技资源。一是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企业“走出去”,通过在国内发达地区以及国外建立研发中心、购买专利等方式,更有效地利用最新的科技成果和优秀人才。二是积极推进与跨国公司、优势研发机构开展各种形式的科技交流与合作。
五、具体要求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 实施科技创新“六个一”工程,是培育新兴产业、增强发展后劲、转变发展方式的必然选择;是应对金融危机、催生新一轮经济繁荣的重要举措;是加速发展低碳与生态经济、推进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的有效途径。各地各部门要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可持续发展、实现江西崛起新跨越的高度,切实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围绕科技创新“六个一”工程的实施,调整发展思路和部署,采取实际措施,切实抓出成效。
(二)紧密配合,形成合力。 科技创新“六个一”工程是科技促进和支撑经济发展的系统工程,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要举全省之力,形成部门配合、上下联动、系统实施、整体推进的机制。各地各部门要根据科技创新“六个一”工程的总体部署和各自的目标任务,结合实际开展调查研究,选准发展方向和重点,制定实施办法,将具体目标任务落实到企业和有关单位。
(三)加强督查,快速推进。 在推进“六个一”科技创新工程中,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对本地、本系统实施情况的督促检查和进展调度,切实解决实施中的困难和问题,交流工作经验,加快推进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并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进展情况和实施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