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环境保护厅 江西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江西省农业厅 关于组织参加全国学习贯彻《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电视电话会议的通知
各设区市环保局,法制办,农业局:
根据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国务院法制办秘书行政司、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召开〈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学习贯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通知》(环办函〔2013〕1550号)要求,组织全省环保、法制、农业部门参加全国学习贯彻《条例》电视电话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二、会议时间
2014年1月6日15:00准时开会。各分会场14:45前参会人员就位。
三、会议地点
南昌市分会场设在中国电信南昌分公司老大楼4楼可视电话会议室(孺子路36号)。
四、参加人员
(一)南昌市分会场
1.省环保厅、省法制办、省农业厅有关负责人和有关处室负责人及工作人员;
2.南昌市及相关区(县)环保局、法制办、农业局有关负责人和科室负责人及工作人员;
3.有关科研机构和重点养殖企业代表。
(二)各设区市分会场
1.市环保局、市法制办、市农业(畜牧兽医)局有关负责人和科室负责人及工作人员;
2.重点畜禽养殖企业代表;
3.县(市、区)不设分会场,参会人员参照省市要求,统一到所属设区市分会场参会。
五、会议报名
1.请各设区市环保局及时与本市电信部门联系,并会同法制、农业(畜牧兽医)部门做好分会场的组织工作。
2.请将本设区市分会场参会人员回执,于2014年1月2日前传真至省环保厅生态处。
联系人:省环保厅生态处 李宝鹏 龚文娟
电 话:(0791)86866691 86866693
传 真:(0791)86866690
附件:1.各设区市分会场参会人员回执
2.各设区市电视电话会议室联系表(电信)
省环保厅 省法制办 省农业
2013年12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市分会场参会人员回执
序号 | 姓 名 | 单 位 | 职 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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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区市一级参会人员总数: | 县(市、区)一级参会人员总数: | |||
参会总人数: | ||||
备注:仅设区市一级参会人员填写基本资料,县(市、区)一级统计参会人员总数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