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纵横:给高考“状元”降降温
近日,多家媒体报道,去年辽宁省的高考文科“状元”刘丁宁入读香港大学一个月后选择复读,今年,她以666分再次成为辽宁省高考“状元”。刘丁宁们的身影和故事迅速进入公共视线,一时间,高考“状元”再度成为媒体关注的焦点。
教育部门早就三令五申,明确要求不得炒作高考“状元”。然而,禁令年年发布,炒作却从没停止。当我们给高分考生贴上“成功者”的标签时,实际上在无形中给低分考生传递了“失败者”的身份隐喻。而媒体看似关注高考“状元”,实际上却在过度消费高分考生。母校、名校、媒体和商家在这里“各取所需”,共同构筑了一条暧昧的利益链条。
大肆炒作高考“状元”,其实是在推行一种极端功利主义的教育观。今天,高考“状元”作为一种生产话语作用于整个高中教育生态。一所高中最大的“政绩”,莫过于培养出了高考“状元”。当教育活动被驱赶着服务于高考“状元”的生产欲望,这不能不说是一种观念误导。
盲目崇拜高考“状元”,势必会加剧整个教育生态的失衡与不公。从教育资源分配看来,一些教育行政部门会将大量公共资源划拨到“状元”学校,这会进一步加剧学校之间的马太效应;从学校资源的分配而言,许多高中开设精英班级、配备最优资源,这对其他学生而言无疑不公平。当高考“状元”被制造出来,大学也开始跟着躁动,名牌大学纷纷亮出奇招,抢夺高考“状元”。
高考“状元”炒作屡禁不止,从源头上讲,来自于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的自我炒作。因此,要从根本上避免炒作高考“状元”,除了社会树立正确的人才观,还要重新审视高中教育的评价指标体系,逐渐淡化甚至隐去高考“状元”,而代之以素质教育要求下的更为多元的评价指标。
是时候给高考“状元”降降温了。让教育回归应有的轨道和规律,高中、大学、媒体、商家和教育部门都应该有所担当。
(摘编自6月25日《中国教育报》,原题为《请勿再炒作高考“状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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