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时评:把保障房建成时代德政工程
保障房建设,释放的是政府对民生的殷殷关怀之情,抵押的是政府信用,政府守“德”,保障房才能成为德政
10月29日下午,中央政治局就加快推进住房保障体系和供应体系建设进行第十次集体学习。这是11年以来,政治局集体学习首次专题聚焦住房领域情况。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学习时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各项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努力把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建设办成一项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德政工程。
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首先要强化对住房保障的认识。建设城镇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住房3600万套(户),到2015年全国保障性住房覆盖面达到20%左右,是“十二五”规划明确的量化目标,是政府对人民的承诺。作为关系千家万户切身利益、并有政府信誉担保的重大民生工程,“言必信,行必果”是必须恪守的施政底线。行百里者半九十,在保障房建设行至中局之时,各级政府还须加力,多算算民生大账,少算一点地方财政小账,保证保障房建设的资金和工程进度。民生大账,就是要看到我国多层次住房体系中,对中低收入群体、异地工作群体的住房供应还远远不够,住房困难家庭的基本需求尚未根本解决。建设保障性住房,贯彻的是“民本为大”的理念,锻造的是服务型政府的底色,容不得动摇。
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还需要让保障房真正有“德”。当前,一方面,保障性住房并未完全实现资源优化配置,许多低收入人群仍望房兴叹,而保障性住房存在的套利空间则被资源易得者占据,造成财政和民生的双重流失。另一方面,一些地方对回报率低的公共租赁住房缺乏兴趣,有的已建保障性住房因为配套缺失而空心化,更有甚者违规挪用建设资金。保障房建设,释放的是政府对民生的殷殷关怀之情,抵押的是政府信用,政府守“德”,保障房才能成为德政。因此,既保证保障房建设的平稳进行,又革除已暴露之弊,在增量层面,就应重点发展公共租赁住房,把公共财政用对用足;在存量层面,应着重分配制度的公平设计,让保障房远离寻租平台,也不成为福利陷阱。如此,保障房才能成为德政工程,对满足人民居住权,特别是困难群体的居住权补好位、兜好底。
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调控思路就要更具有及时性、灵活性和有效性。保障房建设属于多层次住房体系的组成部分,其建设分配与商品房市场的变化具有互动性。因此,在强化政府对保障房建设主导作用的同时,不能忘却市场的配置作用。这也意味着,在调控方向上,应当建立长效机制,坚持房地产调控各项政策不动摇。同时,在捍卫保障房商品功能的同时,客观看待楼市具有的金融功能,寻求更加平衡和长远的调控之道。
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住房问题既是民生问题也是发展问题。坚持民生导向,创新调控思维,是建立符合中国国情的多层次住房供应体系的必由之路。只有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住房发展的经济功能和社会功能的关系、需要和可能的关系、住房保障和防止福利陷阱的关系,“住有所居”的中国梦才有望实现,房地产业才可能从既拉动上下游产业又遏制其他消费的怪圈中摆脱出来,充分发挥出对于发展的正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