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真情服务群众
打造司法为民的“第一窗口”
法院“第一窗口”——诉讼服务中心是人民法院问需于民、问计于民、问政于民的重要途径,也是了解社情民意、联系社会各界的桥梁和纽带,更是人民法院司法为民、司法公开、化解矛盾,展现人民法院文化和形象的重要平台。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这一主线,不断拓展服务功能,健全工作制度,提升服务档次,努力把诉讼服务中心打造成方便群众诉讼的优质窗口,塑造成彰显司法公正的第一品牌。
立足便民
找准诉讼服务定位
人民法院的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目的是为民众提供便利高效的司法服务。在实际工作中,怎样司法便民、司法利民,实现群众“走进一个厅,事务全办清”的目标,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将分散在立案、审判、执行各环节的职能进行整合,因地制宜建成功能完善、制度健全、职能明晰、设备齐全、服务到位的一站式诉讼平台。为此,该院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置了导诉台和一审立案、二审立案、执行事务、材料收转、查询预约、费用结算、优先类事项快速办理、鉴定评估拍卖等8个窗口。群众来中心办理诉讼事务时,由导诉员先行接待并将来访人员进行窗口分流,极大地减少了群众的等待时间,提高了办事效率。
与此同时,诉讼服务中心为群众提供多项便民服务,在大厅入口处陈放《诉讼指南》及《人民法院报》等资料供群众免费取阅;在导诉台存放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等相关法律单行本,供群众借阅;配备两台自助案件信息查询机,群众通过扫描二代身份证即可自动查询与自己相关案件的信息及进展;设置电脑、复印机、打印机、扫描机、传真机等设备,提供材料复印等配套服务等。并全面推行微笑服务工程,要求全体窗口法官在工作岗位运用文明规范的语言做好导诉工作,接受法律咨询,释疑解惑,让老百姓在诉讼活动中感受到公正、高效、透明和温暖。践行公开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为人民群众提供多层次、全方位、一站式的诉讼服务,是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的建设初衷。中心从运行之初就制定了一系列窗口工作制度,确立了首问负责、文明接待、办案公开、服务承诺、岗位责任、诉讼指南、风险提示、司法救助、信访接待、执法监督等工作制度,并设立针对特殊困难群体的“优先类事项快速办理”窗口,将便民利民的人文关怀融入到司法实践活动当中。截至目前,该院已为76个家庭经济困难的个人及资金周转困难的企业办理了诉讼费用缓交,缓交总金额达到115.79万元,极大地方便和保护了弱势群体,提升了法院的公信力。 通过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市中院实现了司法公开、民意沟通、诉调对接、纠纷解决、便民诉讼与司法救助等多重效果。今年上半年,诉讼服务中心累计受理各类型案件2525件,较去年同期增加579件,同比增长29.75%,当场办理率达90%以上。
(见习记者 林阳 记者 邓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