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建成可容纳220人的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

06.12.2013  18:46

      为进一步维护流浪未成年人生存权、发展权等基本权益,确保流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2010年宜春市正式启动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项目建设,该项目由中央资金和市级配套共同投入,其中中央福彩公益金专项支持170万元,福彩公益金市本级留成部分配套筹集1138万元,总投资近2000万元,总占地21.85亩,涉及建筑面积4700平方米,床位设置220张。

 
      经过三年的建设,中心于2013年10月底全面竣工,上个月正式投入运营,可容纳流浪未成年人200余名。新建成的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除建有优质硬件设施外,还提供了多方位的人道主义关怀和救助,拥有社工室、心理辅导室、康复室、技能培训室、图书室等十余个多功能活动室。既可及时治疗身体或精神受伤的流浪未成年人,又可让流浪未成年人在此有序地开展文化知识学习,为加快宜春市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体系建设,加大拐卖未成年人犯罪打击力度,确保流浪未成年人顺利回归家庭、回归学校、回归社会奠定了坚实的工作基础。

(宜春市妇联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