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人社系统法治人社建设工作座谈会在南昌召开
2015年6月25日,全省人社系统法治人社建设工作座谈会在南昌召开。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中共江西省委关于全面推进法治江西建设的意见》,认真落实全国人社系统法治人社建设工作座谈会部署,总结工作,研判形势,交流经验,部署任务。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人社厅党组书记、厅长刘三秋同志作书面讲话,省人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庄文玥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分管法制工作的局领导和法制机构负责人,省人社厅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共计80余人出席会议。
刘三秋厅长在书面讲话中充分肯定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人社系统法治工作所取得的明显成效,表现在“四个不断提高”:即加强立法和政策制定工作,制度建设质量不断提高;创新行政管理方式,行政监督效能不断提高;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行政执法水平不断提高;各级人社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意识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能力不断提高。刘三秋厅长指出,全面推进法治人社建设,是全面落实依法治国战略、推进法治江西建设的迫切要求,是全面深化人社领域改革的根本保障,是预防腐败保持廉洁的重要举措,是加快人社事业科学发展的现实需要。刘三秋厅长强调,全面推进法治人社建设的总目标是全力打造以权责匹配为基础的责任人社、以高效便捷为重点的服务人社、以公开透明为要求的阳光人社、以省级集中为模式的数字人社、以勤政廉政为保障的廉洁人社,重点任务是加快形成“四个体系”: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形成完备的人社法律规范体系;二是规范行政行为,形成高效的人社法治实施体系;三是建立清单制度,形成严密的人社法治监督体系;四是强化保障措施,形成有力的人社法治保障体系。刘三秋厅长要求,加强法治人社建设,推进依法行政,一是要建立健全领导机构,二是要牢固树立法治信仰,三是要加强法治机构队伍建设,四是要勇于担当发挥法治机构的作用,五是要营造法治人社建设浓厚氛围。
庄文玥副厅长作了题为《全面推进法治人社建设,为实现人社事业科学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的工作报告,她用“四个进一步”全面总结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人社系统法治建设取得的积极进展,一是积极推进立法,人社领域政策法规体系进一步完善;二是规范权力运行,人社领域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提升;三是强化简政放权,人社领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深化;四是创新普法形式,各类社会主体学法守法意识进一步增强。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庄文玥副厅长指出,人社系统法治建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治需求相比,仍然存在较大距离和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人社法律规范体系仍不健全,有时重大行政决策和制定规范性文件不能主动提出合法性审查,一些工作制度落实不到位,有些干部的法治素质还不高和法治工作力量依旧薄弱等问题。庄文玥副厅长强调,按照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要求,全面推进我省法治人社建设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三届十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根据“四个全面”战略部署,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建设法治江西的总目标,立足服务人社事业发展全局,坚持深化人社制度改革和法治人社建设共同推进,坚持立法、执法、守法、普法一体建设,坚持问题导向,以体制机制创新为突破口,加快形成完备的人社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人社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人社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人社法治保障体系,为全面推进人社事业科学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应当重点做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着力构建完备的人社政策法规体系;二是着力规范人社行政执法行为;三是着力化解行政争议和社会矛盾;四是着力推进人社部门职能转变;五是着力做好法治人社宣传教育;六是着力加强法治人社建设的基础保障。
江西省劳动监察局、吉安市、新余市、丰城市人社局负责人在大会上作了发言,从执法、普法、依法行政、省直管县试点等不同的角度介绍了推进法治人社建设的工作经验。
(省人社厅政策法规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