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下拨37.84亿元专项扶贫资金

06.09.2016  20:02

   推动贫困地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

  记者昨日从省财政厅了解到,为改善我省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提高贫困群众收入水平,推动贫困地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省财政拨付2016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7.84亿元。其中,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0.76亿元、省级财政配套17.08亿元。

  据介绍,该笔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中,6.8亿元用于3400个扶贫开发工作重点村实施村庄整治,6.13亿元用于2015年、2016年搬迁移民进城进园安置、差别化扶持等扶贫补助,9.3亿元用于赣南等原中央苏区和特困片区产业扶贫攻坚,2.97亿元用于扶贫示范项目、易地扶贫搬迁贴息等特定用途。其余资金按照贫困人口、人均可用财力、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等因素,设置相应占比,分配到各地。

  我省要求,各市、县(市、区)要管好用好财政扶贫资金,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切实做好扶贫资金的统筹整合工作,推进资金精准使用。同时,各地应切实提高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效益,严格执行资金项目公示公告制和财政报账制。不准在涉农扶贫资金整合范围以外改变用途,不准挪用、拖欠和挤占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记者 林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