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江西民生工程安排方案出台 1400亿“红包”分50个群发
文/记者金路遥
中国江西网讯 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提高城乡低保保障标准和财政补差水平、提高各类困难群体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标准……2月9日,记者获悉,我省近日出台了2017年民生工程安排方案。今年继续加大民生投入力度,共筹集财政性资金约1400亿元,着重围绕就业和创业、社会保险等8个方面,集中办好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50件实事。
【就业】
今年全省城镇新增就业45万人
●全省城镇新增就业45万人
●新增家庭服务业从业人员12万人
●全省培训7000名残疾人,为残疾人购买公益性岗位3500个,为1.2万名残疾人购买“农家书屋”管理员岗位
●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50万人
●培训省内工业园区员工26万人、家庭服务业从业人员5万人,创业培训12万人
●选派“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2000名,财政安排工作和生活补助
●新增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00亿元,其中扶持个人创业贷款占贷款总额60%以上
【社保】
70岁以上老人办理意外保险
●今年1月1日起,为2016年12月31日前办理退休手续的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800万人
●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参保人数达到125万人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835万人
●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到275万人
●工伤保险参保职工人数达到500万人
●财政安排2000万元,为60周岁以上城乡特困老年人、重点优抚对象老年人,70周岁以上所有老年人办理人身意外保险
【补助】
城市和农村低保分别涨50和35元
●城市低保平均保障标准增加50元,达到530元/月,财政月人均补差水平增加30元,达到350元
●农村低保平均保障标准增加35元,达到305元/月,财政月人均补差水平增加30元,达到225元
●农村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标准由每人每月365元提高到425元,分散供养标准由290元提高到320元
●企业退休的参战退役士兵和原省属农垦企业部分退休人员,按本人当月实际核发的基本养老金上浮10%予以补助
●对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
●财政安排4.5亿元,按照每人每月50元标准向困难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和向重度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
●实施临时救助(特别救助)制度
●对城镇居民中的独生子女父母(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5周岁),发放计划生育奖励金;对符合扶助条件的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父母每人发放一次性扶助金。
【医保】
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保补助标准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标准提高30元,达到450元;个人缴费标准提高30元,达到180元
●全额补助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困难群体参加城乡居民医保
●2.39亿元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财政年人均补助标准提高到50元
●所有城市公立医院全面取消药品加成
●对符合救治条件的白内障、唇腭裂患者、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患者实施免费救治
●对需维持血液透析的尿毒症困难患者(城镇低保、农村五保、城镇“三无”人员、福利院供养孤儿、新增四类优抚对象和低保边缘户)实施血液透析免费救治
●免费救治贫困家庭重度精神病患者
●为贫困县农村妇女免费“两癌”检查或免费救治
●全省城乡免费开展婚前医学检查
●对贫困家庭艾滋病机会性感染患者、耐多药结核病患者实施免费救治
【教育】
免除普通高中经济困难学生学杂费
●10亿元奖补各地示范性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
●3.2亿元将国贫县纳入营养改善地方试点项目,为试点地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全年200天,每天补助4元
●免除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杂费
●5200万元投入群众体育健身场地建设
●4000万元投入省博物馆、纪念馆、图书馆免费开放等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住房】
完成棚户区改造24.55万套
●完成各类棚户区改造24.55万套
城市 20.5万套
垦区危房 3.95万户
林业棚户区 0.07万套
工矿棚户区 0.03万套
●对全省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分散供养五保户、残疾贫困家庭等困难群众危房进行改造
【扶贫】
加大重点贫困县和贫困村投入
●9.3亿元加大重点贫困县和贫困村投入
●30亿元支持扶贫村点等新农村建设
●54个赣南等原中央苏区县25户以上自然村基本通水泥路
●完成新建、改建农村公路超过8000公里
●完成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建设800座
●对农村客运车辆购置实施财政补贴
●省财政安排2000万元支持市、县菜市场标准化改造
(江南都市 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