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冬明春进一步强化大气污染防治
为了蓝天常在 南昌还是蛮拼的!
昨日记者获悉,我市出台《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明确防治重点为工业废气、机动车尾气、面源污染,以及锅炉改造提升等。我市将围绕上述重点进一步强化冬春季节大气污染防治,对照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实施细则和年度实施计划,认真梳理各项工作任务进展情况,对进展缓慢的倒排工期、加强督办,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
严控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
我市将加大对新昌电厂、方大特钢、晨鸣纸业等大气污染物排放重点企业现场检查频次,每月至少检查两次,重点检查污染物处理设施运行是否正常,是否存在偷排、暗排行为,污染物排放是否达标等情况,从污染处理设施的用电量以及运行记录等环节进行详细检查、核准。同时,我市将做好在线监控数据的对比和分析,对监控数据出现异常的将及时查找原因,属于设备原因的将及时通知运营单位做好维护工作,非设备原因的将及时通知环境监察部门进行现场核查,确保排污单位24小时监管到位。
结合全市环境保护大检查专项行动,各县(区)政府、开发区(新区)管委会还将加强对辖区内工业企业的日常巡查,对批建不符、未批先建、久试不验、偷排偷放、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依法从严、从快惩处,加强对已关停企业的跟踪,防止死灰复燃。
未领环保标志的新车不发牌照
针对机动车排气污染排放问题,我市将加强严格机动车登记与转入管理,严格环保标志核发。按照新车环保标志核发程序,我市将加强新车核发点环保标志核发工作,未领取环保标志的新车,交管部门不予发放牌照。同时,严格落实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制度,定期、不定期检查环检机构核发点,对违规检测机构依规进行处罚。此外,我市将加强机动车环保标志免检核发窗口管理,确保环保标志核发规范。
值得一提的是,我市还将严格执行环保限行制度,加强机动车信息交换,强化机动车环保限行措施,对全市70.53平方公里环保限行区域闯环保限行车辆进行抓拍处罚,有效降低中心城区大气污染物水平。对符合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的2005年底前注册营运的黄标车,我市将一律告知到位予以注销登记,对车主不主动办理相关业务或者交回牌证的,一律依法公告作废,确保2005年底前注册营运的黄标车全面淘汰。
减少不利气象条件下施工时间
对于面源污染,我市将加强建筑工地扬尘、道路扬尘等治理力度,尤其是加强建筑工地扬尘监管。我市将加强建筑工地现场执法检查力度,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特别是强化土方作业时段监督管理,增加检查频次,加大处罚力度,减少和降低不利气象条件下施工时间。与此同时,加强道路扬尘污染控制。市城管委将牵头督促和协调各城区管理部门增加城市道路冲洗保洁频次,切实降低道路积尘负荷,落实开挖道路分段封闭施工,减少开挖面积,及时修复破损路面。我市还将加强渣土运输车辆监督管理,对重点地区、重点路段的渣土运输车辆实施全面监控。
我市要求,各县(区)政府、开发区(新区)管委会要把秸秆禁烧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部门、乡镇和村组,充分发挥基层村民组织作用,开展秸秆禁烧巡查,依法查处人口集中地区、机场周围、交通干线附近露天焚烧秸秆行为。我市还将倡导文明祭扫、平安春节,做好清明、冬至、春节期间的禁鞭禁燃工作。
另悉,对照《关于下达淘汰改造限燃区内高污染燃料锅炉任务的通知》,市工信委将牵头加快推进南昌县莲塘镇、小蓝开发区,新建区长堎镇、湾里区招贤镇和高新区等地高污染燃料锅炉淘汰改造,确保按期完成改造任务。
刘川 记者 万晓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