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元鹏:今天建了明天拆,说好的规划法呢?
湖北武汉著名的洪山广场上刚刚建成了10块楚文化浮雕群,对外开放没几天,却又开始拆除重建,而这个广场浮雕项目招标价是1039万余元。许多武汉市民形容说,这简直是在“瞎搞”。面对浪费的质疑,一名姓胡的工作人员作出了解释:“洪山广场截止今日还在施工期限,不存在建好重来的问题”。(4月19日《新华网》)
今天建了明天拆,其实不是什么新闻。对于这样的事情大家早就领教过了。就这起个案来看,无论其费用由谁来承担,都是值得深思的。政府承担损害的是民众利益,建设方承担浪费的是公共资源。是施工期也掩盖不了拆拆建建的诟病。那么,为什么有些人总是有能力乱搞呢?
城市建设,这几年最为火热,伴随而来的则是今天建了明天拆的怪现象。南京市搞了一个几百万的绿化工程,建好一年就开着铲车铲除了,官方的说法是这是临时性的绿化工程;山东某地一处安置房修建好了,还没有入住,结果就倒地了,官方回应说影响整体规划;前几天某地刚刚翻新的道路把刚刚铺好的大理石换成了地砖和花园,官方说,这条道路上需要用花园来隔离道路。几十万的工程,几百万的工程,几千万的工程,说建就建,说拆就拆,这是权力裸奔的使然,这是对资源缺少了敬畏感的使然。
对于官方的种种解释,我们都是能听明白的。可是,我们需要问的是,既然影响整体规划,既然影响整体和谐,既然影响整体美观,既然不合乎需要,那么,这些工程又是如何通过专家论证的?这些工程又是如何被签发的?这些工程又是如何通过规划的?
当官员的口大过法律法规的时候,我们的规划法才成了落满尘埃的花瓶子,看着挺华丽,其实很肮脏。写到这里,突然想起前几天看到的一条国际新闻,说是韩国的一位官员因为决策失误主动引咎辞职了,按说这结果够严厉的了吧,其实事情还没有结束,就在他引咎辞职之后,有关部门对他的失误展开了调查。这也就是在很多国家没有今天建了明天拆现象的主要因素。而看看我们国内,只要没有将钱款装进腰包里,只要没有权钱交易,你就是天天建设天天拆迁,也是不会被追究的。即使真的被追究了,也仅仅是通报,是警告,是反思,也仅仅徒具象征意义,而对于这些人的利益没有丝毫的触及。
最为可怕的还在于,不仅仅对决策失误的追究不严厉,很多地方为了鼓励官员大胆的去干,还出台了保护性的法规。上海就出台了有关规定,对于官员的决策失误做到尽量不追究。如此这般谁会对决策敬畏呢?如果决策失误可以被严厉追责,大家在审批项目的时候,在拆除的时候才会更谨慎。这样的好处在于,规划的时候会认认真真。也就不会出现一个个烂尾工程了,也就不会出现投资几千万的一个人的车站了。规划的时候,设计的时候不闹着玩了,还会有这么多决策失误造成的浪费吗?
想起太原市长的一句话:“谁都不愿意拆迁,尤其是刚刚建好的项目,可是有的项目确实影响规划。”这句话是可怕的,规划法对于城市建设有着严格的规定,是拆还是建,岂能让官员的一张嘴说了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