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今年起政府不得下达收入征收任务
在今年的省两会上,省财政厅厅长胡强作了《关于江西省2014年全省和省级预算执行情况及2015年全省和省级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以下简称“预算报告”)。1月28日,记者采访了省财政厅有关负责人,对“预算报告”进行解读。
今年起收入预算不再具有约束性
今年是新预算法施行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的第一年。有关负责人说,在起草今年的“预算报告”时,与新预算法严密细致地对接,确保所作的“预算报告”符合新预算法的各项规定,符合江西经济社会发展实际。
今年的“预算报告”呈现三大变化。首先是预算收入由约束性向预期性转变。“预算报告”提出,2015年全省财政总收入预算安排3002亿元,比2014年执行数增长12%。与往年相比,这个收入预算只是根据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所作的预期,不再具有约束性,2015年起,全省各级政府都不得向征管部门下达收入征收任务。
其次,“预算报告”由财政收支平衡状态向支出政策拓展。今年的“预算报告”对省级预算新增财力的安排,分13个方面,列明了具体项目和金额。
2014年,我省首次将社保基金预算提交人代会审议,今年又首次将全省和省级201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提交大会审议。由此,新预算法规定的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四套预算全部提交省人代会审议,政府预算体系实现了“全口径”,人大对预算审查实现了“全覆盖”,政府资金实现了“全公开”。
财政收入增速重返“1字头时代”
有关负责人说,2014年,我省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全省财政总收入完成2680.5亿元,增长13.7%。
在全国财政收入增速普遍趋缓背景下,我省保持了适度的较快增长。近年来,随着经济增速放缓,我省财政增长也进入了换挡调速期,增速由持续多年超20%重返“1字头时代”。2014年,全省财政收入顺利达到了年初预期。财政总收入增幅比全国高出5.1个百分点,总量提前一年完成“十二五”规划的2600亿元目标任务。
我省大力推进重点区域发展战略,为财政增收增添了重要动力。昌九一体化实现良好开局,两市财政总收入增收127亿元,占全省增收额的39.2%,在总量前十和增幅前十的县区中各占据半数以上;鄱阳湖生态经济区38个县区财政总收入增长16.1%,高出全省县级水平0.8个百分点;赣南等原中央苏区54个县区,有10个财政总收入超20亿元。
四大行业对税收增收贡献率达83%
随着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近年来拉动财政增收的主要税源产业出现了较大波动,结构变化明显。2014年,省委、省政府出台稳增长20条举措,对财政增收的拉动逐步显现,全年税收收入增长13.8%,较上半年提高2.1个百分点。特别是工业税收持续回升,金融业税收大幅提高,建筑业税收稳定增长,房地产业税收回归常态,上述四大行业税收合计增收219亿元,对全省税收增收贡献率达到83%。
支出结构继续优化,为保民生提供了可靠的资金保障。着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盘活财政资金存量,全力保障重点支出需求。建立财政资金“限时下达制度”,省级财政安排的民生工程资金在2014年6月底前全部下达,共筹集800亿元圆满完成民生工程50件实事,全省财政用于教育、社保、农林水、医疗、城乡社区、住房保障等方面的支出达2380亿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61.3%。
预算编制“保民生、保基层、保重点”
有关负责人说,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我省财政改革发展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产生了新变化,在预算编制中必须加以考虑。
首先是收入增长下行。财政收入由高速增长转为中低速增长,有的地方甚至可能出现增长停滞。2011~2014年,全省财政总收入分别增长34.2%、24.4%、15.3%和13.7%,增幅呈现逐年下降态势。
其次是支出压力巨大。保工资、保运转、保增长、保改革,需要投入大量财力。特别是民生支出刚性增长,比如今年将进一步提高城乡低保、医保、养老等补助水平,新增支出需求巨大。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在编制2015年省级财政预算时,按照‘保民生、保基层、保重点’的原则,在确保基本公共服务合理需要的前提下,优先安排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点支出。”有关负责人说,保民生,主要是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补助标准,提高城乡低保保障标准和财政补差水平,提高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补助标准,同步提高困难群体生活补助标准,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及调资改革,加大农村学前教育、义务教育等各阶段教育投入,建立健全学生资助体系,深入推进赣南等原中央苏区和特困片区扶贫攻坚工作等。
保基层,主要是增加乡镇、社区、村级等基层组织运转补助,加大困难县市均衡性转移支付力度等。保重点,主要是支持省图书馆、省博物馆等重点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加大科技投入,支持设立省级再担保公司等。
今年起设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有关负责人说,我省将启动省级2016~2018年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工作,根据经济发展趋势和国家、省中长期发展规划,对未来3年重大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分析预测,对规划期内一些重大改革、重要政策和重大项目,研究政策目标、运行机制和评价方法。
此外,我省还将推进部门编制3年滚动规划,加强项目库管理,健全项目预算审核机制。各部门规划中涉及财政政策和资金支持的,要与3年滚动财政规划相衔接,并作为部门年度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根据经济形势发展变化和财政政策逆周期调节的需要,我省还将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今年起按规定设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用于弥补以后年度预算资金的不足,调节保障预算年度之间的平稳运行。
今后,我省将进一步扩大预决算公开范围,进一步细化公开内容,让人大代表和社会公众看清楚、看明白预算,有效监督和规范政府收支。
增加安排4.95亿元保护生态环境
去年底,国家发改委等六部委批复了《江西省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实施方案》的获批,标志着我省建设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上升为国家战略。
有关负责人说,近年来,我省财政部门大力支持科技创新,加强环境保护、污染治理和节能减排,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先后出台了“五河”和东江源源头生态保护区奖励、省级自然保护区实施奖励、主要污染物减排实施“以奖代补”、污水处理运营奖励、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美丽乡村建设等一系列政策措施。这些政策措施将继续执行。
2015年,为支持我省开展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省财政增加安排4.95亿元用于生态环境保护。将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每亩提高3元,达到20.5元(其中补偿支出20元),省财政增加安排1.53亿元,总量达到6.45亿元;新增安排低产低效林改造5000万元,提高森林质量,提升生态效益;增加安排农村清洁工程1亿元,总量达2亿元;按每个镇平均补助150万元测算,新增安排128个中心镇和示范镇污水设施建设专项资金1.92亿元。省级用于生态环境保护的资金总量达到33.6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