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彪:从“红会受捐减少近两成”说开去
9月19日,中民慈善捐助信息中心发布《2014年度中国慈善捐助报告》,去年我国境内接收国内外社会捐款捐物总额1042.26亿元,时隔4年再破千亿元大关。其中,红十字会系统接收捐赠26.43亿元,比2013年受捐减少5.59亿元,降幅近两成。(9月20日《北京青年报》)
随着社会的发展,慈善理念已深入人心,公众参与慈善的热情日渐高涨。但是,屡遭舆论诟病和质疑的是“伪慈善”,似乎又在不同程度地影响和消蚀公众支持、参与慈善的热情。“红会受捐减少近两成”,个中原因不言而喻。
在公众的心目中,红十字会是秉承扶贫济困、救死扶伤宗旨,发扬人道、博爱、奉献精神的组织,它倍受人们敬仰和信赖。可近年来红十字会系统屡屡产生的负面新闻,却让人大跌眼镜:先是郭美美炫富,引起轩然大波,而后相继传出“捐赠造假”消息、爆出“运尸收费”事件,等等。可以说,这些年来红十字会一直行走在舆论的风口浪尖,犹如被触发的多米诺骨牌,致使“负面影响”传导至今,出现信任危机。
以慈善之名、行敛财之实,是亵渎公益慈善、加剧信任危机的毒瘤。不难看到,现实中这样的“伪慈善”还不少。据报道,原汉中市卫生局干部张琪于2013年在家中自杀身亡,此事随即牵出他在担任汉中红会办公室主任期间挪用1000万公款。今年7月,法院审理查明,汉中红会被挪用公款高达1700万元、涉案3人。大凡这样的事件曝光,无不透支着公众对慈善公益的信任,也反映出当前慈善组织运作不够规范、资金使用管理不够透明、监管不到位等问题。
慈善,是一个社会不可或缺的正能量。提振公众对慈善的信任,激发公众参与慈善的热情,不仅需要宣扬鼓励,更需要法规制度的呵护。一方面,要积极推动慈善立法,用法律约束“伪慈善”中的权力,促进慈善事业进入法治化轨道;另一方面,要加强公开透明机制建设,规范运行程序,着力提升慈善组织的公信力;同时,还须强化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让所有慈善公益都置于阳光之下。惟有如此,才能不断增强慈善公益的质量和品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