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彪:“多看几眼”何以引发“暴力狂欢”

21.05.2015  12:33

  近日,一段“漳州17岁孕妇殴打初中生”的视频在网上广为传播,引发网民关注和热议。19日晚,平和县公安局通报称,视频拍摄者张某以涉嫌寻衅滋事罪被依法刑事拘留,打人孕妇因未满18周岁且怀孕被依法取保候审,另外两名涉案嫌疑人员拟作其他处理。(5月20日人民网)

  这起打人事件之所以引人关注,主要是事件由来奇葩:只因女生“平白无故多看她几眼”,便招来一场“暴力狂欢”。一个未满18周岁的女孩挺着个大肚子,自然会引起别人好奇的目光,或许正是这位女生异样的目光“刺激”了她,让她觉得丢人现眼,于是纠集另外三名女子,拦截胁迫放学离校的女生至偏僻的地方,大打出手。而在场的另外两名女子不仅没有制止,反而在心满意足地欣赏着这场“盛宴”。虽未动手,但其实在“助纣为虐”,与实施暴力行为无异。尤其是那位视频拍摄者,已是成年人,公安对其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一点不冤。

  值得关注的是,近年来,未成年人暴力伤人事件屡见报端,而许多事件的引发往往都是不值一提的小事,有的就因“多看几眼”,让人不爽便大打出手。从深层次分析,社会环境中不良因素的影响、学校教育的失误、家庭教育的失当,都是滋生暴力犯罪的温床。然而,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未满十六周岁的不予刑事处罚”,这虽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对未成年的“关爱”,但也打上了“法外施恩”的烙印,对未成年人犯罪起到了推波助澜作用。

  因此,对于未成年身心健康的关爱、思想道德的教育和法律知识的普及,决不能仅仅停留在“口头”上,而是要具体落实到实践中去。这需要家庭、学校、社会等各方面的共同努力,积极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更重要的是,法治社会需要的是一种规则意识,要让广大未成年对法律充满敬畏,牢固树立尊重人权、拒绝暴力等基本法治理念,这样社会戾气才不会乘虚而入,暴力才不会成为现代法治社会的破坏元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