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厅荣获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双“先进”

28.11.2014  17:43

 

11月28日,从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表彰会议上获悉,我厅被评为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先进单位。这是7月16日获得省政协第六次提案办理工作先进单位之后的又一殊荣,实现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双“先进”。

长期以来,我厅坚持以“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必须百分之百满意”为办理准则,以“代表(委员)满意,群众受益,促进发展”为工作目标,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安排、认真督促落实,努力提高办理实效。2014年,我厅承办的人大建议38件、政协提案27件,实现办结率、答复率、反馈率、满意率“四个100%”。

厅领导、办公室、各处室“三联动

从宏观层面上,实行“厅长负总责,分管厅长按分工负责,各相关处室、单位负责同志具体负责”的领导和工作机制。具体操作上,明确厅办公室是办理工作的牵头承办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办理工作;具体办理,按照“分管领导负责、处室具体实施、处长抓好落实”的原则,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对重点和办理难度较大的建议提案,厅领导亲自出面协调,集中力量办理,确保将办理工作全面落实到位。厅党组书记、厅长刘定明同志经常过问建议提案办理进展情况,提出工作要求;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陈祥云同志经常亲自协调提案办理相关工作,督促工作落实,保证了工作有序进行。

责任部门、办理时限、工作要求“三明确

厅办公室制定详细的年度人大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方案,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省人大代表建议和省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通过厅长办公会形式,将每年的办理分别落实到具体的承办责任部门,规定办理时限,明确做好办理工作的具体要求,保证了工作落实。各处室加强协调配合,主办处室主动与协办处室协商,协办处室认真提出协办意见,坚决杜绝相互推诿、扯皮和应付现象的发生。各处室均挑选思想作风好、业务能力强的人员担任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联络员;厅里还组织开展工作交流、互帮互学等活动;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经费实报实销,联系协商工作用车随叫随走,提高了办理的效率与质量。

交办会、督办会、交账会“三督导

为扎实组织推进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厅里不断创新工作方法,以交办会、督办会、交账会“三个会”为时间节点和抓手,督促落实办理工作。三月中旬,厅里提案“交办会”内容放在厅长办公会上进行,办公室作交办方案说明后,分管副厅长强调有关工作,厅长提出抓落实的有关要求。既精简了会议,又提高了交办档次。办理的任务、责任、时限、要求一次性部署,各相关单位分兵把口分头实施;五月底,召开工作督办会,集中检查了解办理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对抓落实进行调度;七月初,召开了交账会,各责任单位向厅里汇报建议提案办结情况、交账述职。“四个100%”是办理工作从始至终的基本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