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中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行政案件庭审
02.09.2016 02:39
本文来源: 法院
2015年12月25日,章贡区人民政府作出《关于羊婆巷(含百罗丘)周边地块棚户区改造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决定》及《赣州市章贡区棚户区改造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原告兰祥英、徐赣兴的房屋在征收房屋之内。兰祥英、徐赣兴以该征收补偿决定程序违法,补偿方案内容不符合有关法律规定,被告未对其屋外空坪150㎡予以补偿且补偿过程中剥夺其知情权和选择权为由,请求撤销章贡区人民政府作出的《关于羊婆巷(含百罗丘)周边地块棚户区改造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决定》,确认该征收补偿方案无效,判令章贡区人民政府对其房屋及土地给予公平补偿。庭审中,双方当事人进行了举证质证、辩论及最后陈述,经过近三个小时的庭审,该案将择日宣判。
庭审结束后,参加旁听的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对庭审进行了评议。他们认为,本次庭审活动准备充分,组织有序,审判长思路清晰,业务娴熟,合议庭成员分工明确,配合密切,庭审程序严谨流畅,庭审内容重点突出,诉讼引导及时适当,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得到了极大保障。此外,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对章贡区人民政府负责人未出庭应诉表示遗憾,且表示今后将加强对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方面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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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9.2016 02: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