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阎钢军:保护南方重要生态屏障十分迫切

10.03.2015  19:14
 

      中国江西网3月3日记者张绪鸿 叶新阔报道: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开幕在即。3月2日,全国人大代表、江西林业厅厅长阎钢军在接受中国江西网记者采访时表示,去年7月,国家发改委等六部委批复北京市密云县等57个地区列入全国第一批生态文明示范区,其中有57个地区属中国南方地区,特别是5个全境列入的省份(福建、江西、云南、贵州、青海)中有4个属南方省份,这说明南方地区生态建设条件十分优越,生态区位极端重要,生态屏障保护和建设显得异常迫切。

      基于江西特殊的生态区位,红色的革命历史及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的需要,阎钢军表示,保护南方重要生态屏障意义重大,他建议国家相关部委加大对江西加强南方重要生态屏障保护与建设的支持力度。

      保护南方重要生态屏障意义重大 十分迫切

      江西生态条件优越,是中国南方重要生态屏障的重要组成部分。《江西省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明确提出,要建设赣东北——赣东山地森林生态屏障,以水土保护和生物多样性保护为重点;建设赣西北——赣西山地森林生态屏障,以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独特生态系统保护为重点;建设赣南山地森林生态屏障,以水源涵养、水土流失防治和天然植被保护,巩固赣江及东江水生态功能,保障珠江流域及粤港地区饮用水安全为建设重点。

      阎钢军表示,《国务院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也明确将赣南等原中央苏区定位为“我国南方地区重要的生态屏障”,要求推进南岭、武夷山等重点生态功能区建设,加强江河源头保护和江河综合治理,加快森林植被保护和恢复,提升生态环境质量,切实保障我国南方地区生态安全。因此,保护和建设包括江西在内的南方重要生态屏障,对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建设美丽中国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

      然而,森林资源质量不高仍然是江西林业存在的突出问题。据第八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结果,江西全省森林蓄积量仅4.45亿立方米,列全国第9位;亩均蓄积(3.45立方米)只有全国(5.99立方米)的57.6%。全省森林面积1.38亿亩,全省天然林9435.4万亩中,除了3415.1万亩公益林获得生态补偿外,仍有6041.3万亩天然林未获国家或省级补偿,难以实行良好保护。此外,国家级生态公益林仅3241万亩获得生态补偿,15.7万亩新增国家级保护区、80.1万亩新增国家级森林公园或风景名胜区、213.16万亩新增大型水库周围林地未纳入国家级公益林补偿范围,759.1万亩新定位生态公益型国有林场的森林未获中央或省财政生态补偿,不少地方“只见青山,不见大树”“远看绿油油,近看水土流”,与作为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的地位很不相称。

      建议扩大江西国家级生态公益林面积及补偿范围

      为充分发挥江西作为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的作用,阎钢军建议,国家相关部委加大对江西加强南方生态屏障保护与建设的支持力度。其中,在加强东江源和“五河”源区森林资源保护上给予相关政策扶持,扩大江西国家级生态公益林面积,将新晋升国家级的森林公园和风景名胜区、新增大型水库周围,以及新定位生态公益型国有林场的公益林纳入国家级公益林补偿范围;优先在江西实施新一轮天然林保护工程,继续实施退耕还林、“长防林”、“珠防林”工程,尽快实施生物防火林带建设工程,进一步巩固东江源和“五河”源区森林生态保障的基础地位。

      同时,加大资金投入,强化重要湿地保护。加快湿地保护立法,从国家层面出台湿地保护法律制度;大力推进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建设;通过中央财政转移支付的方式,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江河源头等生态地位极其重要区域的非国有森林和湿地,应视同政府征占用,实行国家赎买或征收政策,着力优化国土生态安全格局。

      建议加大乡村风景林建设 启动森林和湿地碳汇交易试点

      “我们还要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建议国家加大对江西国家级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和省级野生动物救护繁育中心建设力度,充分发挥其保护、监测和防灾方面的特殊职能。”阎钢军还表示,建议加大江西乡村风景林建设,促进城乡绿化一体化;进一步完善生态公益林补偿制度,扩大公益林补偿范围;全面启动重点湿地生态补偿制度,建立生态资源征占用收费制度。此外,遵照“谁污染谁付费、谁破坏谁补偿”原则,建立生态环境损害经济补偿制度,对毁坏生态资源、影响经济发展和人们生活质量的建设项目,由建设者向受损者、受害者进行补偿,体现生态补偿的针对性。

此外,阎钢军还建议,加快推进林业碳汇计量监测体系建设,探索碳排放权和森林湿地碳汇交易市场、CDM造林再造林项目建设,加快推进林业碳汇进入国家排放权交易体系,促进碳汇林业发展。通过碳汇市场交易和碳基金,实现森林和湿地碳汇补偿,鼓励有志于生态保护的企业、团体、个人通过绿色碳基金等“购买”森林碳汇或湿地碳汇,用于森林和湿地生态系统建设及相关经营者的补偿。

(作者:张绪鸿 叶新阔 编辑:厅记者站 丁贤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