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力争到2020年80%以上村庄开展新农村建设

26.09.2014  10:22
    日前,江西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制定以整治村庄环境为重点,以建设宜居村庄为导向的《江西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行动计划(2014-2020年)》。要求到2020年,80%以上村庄开展新农村建设工作,基本实现农村自来水全覆盖,农网改造面达到100%。
  根据计划,到2020年,江西将基本完成全省农村危旧房改造任务,以及27万户农垦棚户区改造、7万户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以及3400个贫困村的自然村点整治建设,扶贫搬迁安置规模在2013年6万人的基础上每年递增2万人,80%以上村庄开展新农村建设工作。
  农村垃圾收集清运网络覆盖行政村比率达到100%,再生资源回收网点覆盖行政村比率达100%,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70%以上。集镇绿化覆盖率达到40%以上,村委会所在村庄绿化覆盖率达到40%以上,乔木占绿地面积70%以上,自然村绿化覆盖率稳定在20%以上。
  全省基本实现农村自来水全覆盖,农网改造面达到100%,通25户以上人口自然村路面基本建成水泥路,行政村通宽带比例超过98%。
  江西省委、省政府强调,省委农工部(新村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环保厅、省农业厅要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和工作指导,建立全省农村人居环境信息系统,以及工作统计和考核评价机制。加大资金投入,以县(市、区)为主,通过规划引领,整合新农村建设、垃圾处理、污水处理、一事一议、沼气、卫生改厕、安全饮水、土地整理、造林绿化、一村一品、扶贫、危房改造、通自然村公路、农村环保专项、农村电网改造、农村信息化建设等涉农资金,统筹用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
  省市县各级财政要把村庄规划、农村垃圾处理、生活污水处理纳入本级公共财政覆盖范围。农村区域性垃圾无害化处理场、乡镇垃圾压缩转运等大中型基础设施,按照项目打捆、统一立项的方式,积极争取国家专项资金建设,地方财政资金给予适当支持,并采取市场运作方式,共同构建多渠道投入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