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岁以上老人免费乘坐公交车地铁 相关法规征求意见稿公布

25.04.2016  04:22

  4月22日,省政府法制办公布了我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从家庭赡养、社会保障、社会服务、社会优待等多个方面保障老年人权益。其中,老年人在我省可享受很多优待。

   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

  《意见稿》所称老年人,是指60岁以上的公民。在社会保障方面,《意见稿》提出,省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根据本省经济发展、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物价上涨等情况,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计生部门应当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逐步扩大老年人常用药品和医疗康复项目的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减轻老年人的医疗康复负担。设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和完善80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制度,具体办法和发放标准由设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制定。

  根据《意见稿》,新建城区和新建居住(小)区,按照每百户二十平方米以上的标准要求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小)区由所在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每百户十五平方米以上的标准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开辟养老服务设施。

   65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坐公交车地铁

  在社会优待方面,老年人持老年人优待证或者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在我省范围内享受这些优待:优先购买车票、船票、飞机票,优先上下车船、飞机,优先托运行李、物品,优先优惠乘坐景区内的观光车、缆车等代步工具;优先办理金融、供电、供水、供气、电信等业务,对有特殊困难、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有关单位应当提供特需服务或者上门服务;免费使用收费公共厕所;政府兴办或者给予资金支持的公园免费进入;进入体育馆、影剧院等公共文体娱乐休闲场所票价优惠;火车、汽车、地铁、港口、机场、银行、医院等公共服务场所应当设置老年人座椅,车(船)上设置一定数量的老年人座席;公共文化场所应当为老年人文艺团体开展活动免费或者低收费提供场地,公共体育场馆应当为老年人免费或者低收费提供活动场地等。

  65岁以上老年人除享受上述优待外,还可在我省范围内享受另外的优待:免费进入景区景点、博物馆、纪念馆、展览馆、美术馆、科技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免费乘坐城市公共汽车、地铁和轻轨。

  《意见稿》提出,县级以上政府根据本地条件,可以扩大老年人享受优待的范围。(记者金路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