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查办493件“一把手”违纪案 省纪委通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
本报讯 新法制报首席记者朱叶报道:1月20日,“行走赣鄱·盘点2014”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闻发布会召开。省纪委常务副书记陈尚云在会上通报了2014年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
◎责任追究
717人因违规被追责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的部署要求,省委制定出台《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试行)》,明确党委领导班子、党委主要负责人、党委班子成员履行主体责任和纪委履行监督责任的具体内容,建立具体明确、环环相扣的责任清单。
省委召开省市县乡四级电视电话会议集中部署落实“两个责任”工作,对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落实情况进行专题督查。
省委书记和省纪委书记、副书记对11个设区市和25个省直单位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主要负责人开展专题约谈,组织6个省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在省纪委四次全会上述职述廉并现场接受民主测评。
全省各级党委均向上一级党委、纪委书面报告了履行主体责任和主要负责同志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2014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工作方案》,首次将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列入检查考核重点内容。
同时,强化责任追究,全省因违反责任制规定受到责任追究的领导干部717人。
◎纠正“四风”
问责处理干部3058人
2014年,全省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233起,问责处理干部3058人,党纪政纪处分876人。
其中,在持续推进“红包”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中,全省党员干部主动上缴“红包”及其他违纪款7257.72万元;查处问题63个,处理党员干部82人;在开展国家工作人员防止利益冲突专项治理工作中,各设区市623名厅级以上干部和县(市、区)党政主要负责人自查登记并报省纪委备案。
同时,坚决整治“会所中的歪风”,关停整改违规会所45个;开展“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专项整治,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同比分别下降25.3%、24.2%、18.4%。
◎严惩腐败
查办“一把手”违纪案493件
2014年,全省共立案查办“一把手”违纪案件493件,其中县处级以上干部案件101件。省纪委共立案41件42人,其中正厅级15人,副厅级17人,重点查处了陈卫民、刘庆成、晏德文等大案要案。积极配合中央纪委对苏荣、陈安众、姚木根等人的纪律审查。
同时,严查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违纪违法案件,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全省立案查办基层党员违纪案件5339件,处分5723人。全省立案查办基层党员违纪案件5339件,处分5723人。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1204件1711人,全省法院系统审结一审贪污贿赂案件783件1134人。
◎三轮巡视
发现问题线索1463件
2014年,省委6个巡视组加大力度,加快节奏,完成了对7个设区市、11个省直单位3轮巡视,发现问题线索1463件,其中涉及厅级干部184人、县处级干部502人、乡科级干部506人,分别是2013年的15.1倍、22.8倍、6.6倍。其中,萍乡市原政协主席贺维林,萍乡市委原常委、秘书长张学民等案件线索,都是通过巡视发现的。
江西组织开展“回头看”,巩固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成果,确保反馈的6个方面25个专项问题全部落实。中央第八巡视组向省纪委移交的109件领导干部违纪违法信访件,已立案和了结104件,占95.4%,另外5件也在抓紧办理中。
◎推进改革
严格打造纪检干部队伍
按照中央改革部署,省委制定《江西省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明确34项重要任务,确定改革的时间表和路线图。
省市县三级纪检监察机关共退出议事协调机构10761个,精简率达84.7%;省市两级纪委的纪检监察室数量由33个增加到56个,直接从事执纪监督工作的内设机构占67.1%、人员编制占58%;清理各级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其他业务分工1274项、兼职40项。
严格内部监督管理,严防“灯下黑”,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去年共处理违纪纪检监察干部2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