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2年揪出163件假官司 民间借贷等是“重灾区”
文/江南都市报记者 叶伟
一场官司下来,原被告双方居然没有焦点争锋,握手言和满脸喜庆。实际上,这背后可能存有隐情,这是一场“假官司”。就如赣州市上犹县的一公司老总廖某,为了让朋友能从自己即将被评估拍卖的公司优先拿到补偿,指使他人虚构债务,主动叫人上法院告他。
记者获悉,两年来江西发现了160余件“案中有案”的虚假诉讼,主要集中在离婚案、民间借贷案、保险理赔等财产纠纷中。通过梳理这些虚假诉讼发现,由于利益诱人,不仅虚假诉讼的原被告身陷囹圄,一些法律工作者、审判人员也常常牵涉其中。
数据:两年发现虚假诉讼案163件
省检察院相关数据显示,2014年,全省检察机关启动民事行政虚假诉讼专项监督活动以来,深挖并查处了一批“案中案”,这些“案中案”,有的是为了逃避对外债务,又或规避法律和国家有关管理政策,或为了获取其他非法利益,当事人虚构案件事实、伪造证据、编造法律关系,而专项监督活动开展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发现虚假诉讼案件163件,已办结90件。
数据显示,专项监督活动中被查处的虚假诉讼案件,检察机关依靠职权发现已成为主渠道,占案件总数的73.3%。如,九江市检察院对20件存有疑点的保险理赔诉讼案件线索进行调查,确定其中6件属虚假诉讼案件。峡江县检察院在清查活动中发现了两起工程施工人员与他人串通,伪造虚假合同及欠条提起诉讼,企图骗取政府清偿债务60余万元的虚假案件。
案例:男子为躲债假离婚转移财产
抚州市南丰县法院办理的一起案件较为典型。因办厂缺少资金,邱某向朋友王某借款2.1万元,后闹到法院,法院审理判其还款后,邱某仍未还款,王某向南丰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发现邱某和妻子离婚后,账上“空空如也”。原来,邱某与妻子离婚,约定财产归女方,外面一切债务由男方承担。法院收到举报,邱某和妻子“性格不合”是假,假离婚是真。法院认为,这种约定明显有逃避债务的嫌疑,为此裁定追加其前妻为本案被执行人,最终执行到位。
“通过签订离婚协议将财产转移,这种情况在基层法院司法实践中属常遇到的情况,一个法院一年遇到3至4件不足为奇。”有基层法官说道。
特点:当事人之间关系存在特殊性
通过梳理虚假诉讼案件发现,虚假诉讼案件当事人之间一般存在亲属、朋友等特殊关系。
如,赣州市一企业老板廖某在明知其与他人合伙的企业面临清算拍卖的情况下,为了让“熟人”的债务能够得到偿还,指使他人伪造相关诉讼证据,虚构债务35笔共计120万余元。之后这些虚假的债务分别被申请劳动仲裁和起诉,导致法院对3起案件出具民事调解书,对32件劳动仲裁立案执行。2015年10月,上犹县法院对该起虚假诉讼案件作出一审判决,以妨害作证罪判处廖某有期徒刑四年。
“找亲戚或朋友造假进行诉讼,成本较低、操作方便、易于得逞,另外,由于这些人配合默契,查处难度较大。”办案人员透露说。
典型:民间借贷等纠纷是“重灾区”
据介绍,虚假诉讼涉及的领域均为财产纠纷,主要集中在交通事故人身损害保险理赔纠纷、民间借贷纠纷、房地产权属纠纷等三类。其中,因交通事故人身损害保险理赔纠纷和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伪造证据、虚构事实比较容易,当事人通过恶意串通达到非法目的不易被发现,致使这两类纠纷成为虚假诉讼的重灾区。
如2015年7月,鹰潭市检察机关查处了一起涉案达350万的虚假民间借贷纠纷案,4人涉嫌妨碍作证罪、帮助伪造证据罪。这起案件中,生意人吴某卖掉北京一套房后,在房产证还未办理过户时,发现房价猛涨,于是要求解除合同,但被北京当地法院判决继续履行合同,此时,有人给吴某支招,说是可以通过虚假诉讼的方式,让房产“完璧归吴”。于是吴某回到鹰潭,和朋友金某、黄某某等人合计,虚构一份300余万的借款合同,同时伪造了银行账户转款等证据。2014年7月,金某在鹰潭起诉吴某,并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很快,法院就查封了吴某在北京的这套房产。之后,金某、吴某在鹰潭达成了调解,以房抵债。2015年2月,买房者范某向鹰潭市检察院举报,这起虚假诉讼被揭发。
对象:有律师也有法官牵涉其中
“移送职务犯罪线索26件,移送一般刑事犯罪线索11件,共有29人因参与虚假诉讼涉嫌犯罪而被立案侦查。”数据显示,两年来,有的诉讼代理人为虚假诉讼的进行出谋划策,甚至直接牵头制造虚假诉讼案件。如,发生在鹰潭这起虚假诉讼案件中,除了吴某、金某、黄某某涉案,在虚假诉讼中提供法律指导的律师宋某也因涉嫌妨碍作证罪、帮助伪造证据罪被依法刑拘。
“虚假诉讼当事人为达到非法目的,不惜采取各种拉拢、诱惑手段,甚至设置陷阱,诱使、胁迫法官作出有利于己的裁判,严重侵蚀了法官队伍的廉洁性。”据介绍,2013年8月底,南昌市检察院接到群众一封匿名举报信,检举原南昌市某房屋开发公司业务员方某与南昌某区法院相关人员勾结,利用法院生效法律文书帮他人办房产证。这一线索随后转交至经开区检察院办理,随着案件的深入调查,运作8桩虚假诉讼案件的犯罪全过程很快被查明,多名法官和律师牵涉其中,被依法查处。
■虚假诉讼
2014年以来
●全省检察机关共发现虚假诉讼案件163件,已办结90件。
●移送职务犯罪线索26件。
●移送一般刑事犯罪线索11件。
●29人因参与虚假诉讼涉嫌犯罪而被立案侦查。
■领域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保险理赔纠纷
●民间借贷纠纷
●房地产权属纠纷
■名词解释
虚假诉讼是指诉讼当事人采用恶意串通、虚构法律关系、捏造案件事实的方式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或提起民事诉讼的行为,或者利用虚假调解文书、仲裁裁决、公证文书向法院申请执行,获取非法利益,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合法正当权益的行为。俗称:打“假官司”。而这类“假官司”有法律外衣,很难被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