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今年将修改审议10件法规 逐步实现立法听证小型化常态化

20.01.2015  09:38

    《江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江西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2014年工作总结和2015年工作要点》日前经会议讨论通过。1月19日,记者了解到,今年省人大法制委员会、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将统筹做好常委会2015年审议法规草案计划实施工作,认真做好矿产资源管理条例、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公路条例、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办法等10件法规的修改审议和南昌市人大常委会报请批准的地方性法规具体审查工作。

  今年拟做好10件法规修改审议

  据介绍,省人大法制委员会、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将统筹做好常委会2015年审议法规草案计划实施工作,认真做好矿产资源管理条例、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公路条例、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办法、水资源条例、武夷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旅游条例、各级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等10件法规的修改审议和南昌市人大常委会报请批准的地方性法规具体审查工作。

  另外,将加强对立法工作的组织协调,密切与起草部门、政府法制办及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工作机构的联系,加大起草督促力度,提前介入调研起草工作,及时掌握法规案起草及初审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和意见,确保列入计划的法规案如期提请审议。

   逐步实现立法听证小型化、常态化

  据悉,省人大法制委员会,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将加强立法选项论证工作。根据全面深化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科学拟定省人大常委会2016年审议法规草案计划,合理调整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项目库。在确定法规项目时,坚持问题导向,邀请专家学者和人大代表参与,加强对拟列入法规项目必要性、可行性、成熟度和拟重点规范解决的问题等内容的审查论证,科学统筹确定立法项目。

  同时,坚持立法听证制度,拟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办法等法规举行小型立法听证会,逐步实现立法听证小型化、常态化。充分发挥专家顾问和法律顾问团的作用,加大对立法重点难点问题的专家咨询和专项论证的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