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6件非法打捞文物送博物馆

20.07.2022  12:33

  大江网/大江新闻客户端讯 吴国庆 刘静 新法制报记者徐明报道:“这次移交的文物具有一定的历史价值,我们后期将做好鉴定、展示工作。”7月18日下午,景德镇市公安局昌江分局站前派出所向浮梁县博物馆移交了一批水下文物,其中包括古钱币133枚和金属杂件13件,这批文物是站前派出所民警和“红马甲”义警队员于7月16日下午在昌江河畔巡逻时发现的。

   潜水打捞146件“宝贝

  7月16日下午,景德镇市公安局昌江分局民警和“红马甲”义警队员在辖区河边开展防溺水巡逻和宣传时,发现有人在河中使用特殊设备潜水,出于安全考虑,民警劝说潜水人员上岸,并对其进行询问。原来,该潜水人员是广西男子马某,曾从事过潜水打捞工作,也爱好古币收藏。马某听闻去年有几个湖南人在景德镇市昌江河里捞到过古币,就于今年6月中旬来到景德镇,找时机下潜到昌江河多处水域“捞宝”。

  经查,马某在景德镇捞到了不少宝贝,包括我国唐代古币开元通宝1枚,宋代古币崇宁重宝、天禧通宝、皇宋通宝、祥符元宝、熙宁元宝各1枚,清代各种古币126枚,以及产自日本的宽永通宝1枚,此外还有金属杂件13件,总数达146件。

   文物移交给当地博物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下文物保护管理条例》,民警对马某擅自潜水打捞疑似水下文物的行为作了批评教育。马某则表示,自己此前不懂得相关法律法规,现在认识到了错误,愿意将其在景德镇打捞出水的东西全部上交。

  “水下埋藏的文物属国家所有,不是说自己打捞上来就归个人所有。经过教育,打捞人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愿意把这些东西上交。”景德镇市公安局昌江分局站前派出所副所长彭瑞说。

  目前,经省、市专家初步认定,马某打捞出水的物件均属于文物,并建议将该批文物移交给浮梁县博物馆。

  7月18日下午,在昌江公安分局站前派出所的会议室内,马某将打捞出水的146件文物悉数移交给了浮梁县博物馆,并依法办理了移交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