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4月18日社会版:《江西调整物价临时补贴标准用城镇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替代居民消费价格指数》

18.04.2014  11:55

  源文链接: http://paper.people.com.cn/rmrb/html/2014-04/18/nw.D110000renmrb_20140418_5-08.htm

  本报南昌4月17日电  (记者魏本貌)江西省近日调整了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价格临时补贴标准=当地城乡低保标准×城镇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同比涨幅,用城镇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替代之前的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城镇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针对社会低收入群体维持基本生活所需的消费品种和项目进行调查统计,可以准确反映价格上涨对低收入群体生活影响。

  江西省此次设定价格临时补贴最低标准为城市每人每月13元、农村每人每月7元,分别提高了3元和2元。补贴重点对象为重点优抚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和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