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今起施行

01.11.2013  11:43

  本报讯记者陈艳伟报道:工资、津贴和补贴拿多少,不再由企业一方说了算。10月31日,记者从省人大获悉,《江西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自11月1日起正式施行。同一天施行的法规还有《江西省残疾人保障条例》。

    职工12种待遇可以提出协商

  据了解,职工一共有12种待遇可以提出协商,包括:工资集体合同的期限;工资分配制度、工资分配形式和工资标准;职工年度平均工资水平及其调整幅度;津贴、补贴标准及奖金、绩效工资等分配办法;加班工资标准等。

  如果企业“耍赖皮”拒绝或故意拖延工资集体协商,将由县级以上人社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由县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可以对企业处以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残疾人凭证可享6项优惠待遇

  根据从11月1日起施行的《江西省残疾人保障条例》,残疾人凭残疾人证可以享受6项优惠待遇:乘坐长途汽车、火车、轮船、飞机等公共交通工具,优先购票,优先乘坐,免费携带随身必备的辅助器具;盲人、重度残疾人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电车、地铁、渡船;盲人读物邮件免费寄递;就医优先给予就诊;公立医疗机构对贫困残疾人就医,门诊免收挂号、复诊、注射(不含材料费)等费用,住院血常规、尿常规、大便常规检查费、胸片检查费、普通床位费、三级护理费等减半收取;盲人、聋人家庭收看有线电视费用减半收取;免费进入旅游景区、景点、展览馆、博物馆等公共场所,双下肢残疾人和其他重度残疾人的一名陪护人员与残疾人享有同等待遇。

让协商文化飞入寻常百姓家
  “培育‘赣事’好商量品牌,在共同思想政治基础上,政协新闻网
解决烦心事 笑迎高铁来
● 本报记者 熊灵 通讯员 曾志明 谢建春 政协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