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筹难解“未婚妈妈”的尴尬困境

08.08.2015  14:11
原标题:众筹难解“未婚妈妈”的尴尬困境

  原标题:众筹难解“未婚妈妈”的尴尬困境

  日前,“未婚妈妈”吴霞在网上发起众筹,为非婚生的孩子募集4万元的“社会抚养费”,她的这一举动引发了网友的热议。有网友认为“未婚妈妈”本属弱势群体,即使没有婚姻也应该享有生育的权利,另一方声音认为纵容“未婚生育”是对婚外情提供便利,不应该支持。(8月7日《今日早报》)

  从“超生罚款”到“计划外生育费”,及至如今的“社会抚养费”,名称纷繁,性质有变作用未改,旨在调节资源利用、补偿政府公共事业投入的这笔费用历经变迁,依旧在发挥其特有的社会属性。作为一笔行政性收费,其征收对象是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子女的公民,显然,“未婚妈妈”要被纳入被征收群体。而当这“未婚妈妈”期冀用众筹这样与时俱进的手段化解经济困境时,一个吊诡的问题是:众筹成功,是不是意味着“社会抚养费”转了个弯、兜了个圈,被社会自己缴纳与消化了?

  众筹,顾名思义,大众筹资或群众筹资,少不了现有的社会基础与社会参与。倘若使用众筹的方式为“未婚妈妈”解了燃眉之急,那么,大众缴纳“社会抚养费”显然与征收初衷相悖。而这恰恰又不是社会本身应该承担的职责,一个不容置喙的事实是,众筹积聚了关注但却难解“未婚妈妈”的尴尬困境。

  其实,依笔者来看,“未婚妈妈”网络众筹示范意义大于资金筹措,原因有二:其一,作为新鲜的筹资模式,辅以网络载体,加之“未婚妈妈”、“社会抚养费”这样的纠结字眼,足以点燃人们心底的温暖,当然也不乏猎奇的目光。但不管前者抑或后者,总归是把“未婚妈妈”夹缝生存的艰难事实放到了公众眼下,让大家设身处地地感受与认识,这样的示范意义是积极的。

  其二,众筹“社会抚养费”,严格意义上来讲,实则是一种募集和捐助。即便爱心的力量再伟大,筹集的款项也是有限的,换句话说,如果一味地透支公众善意,众筹也会变得难筹。因此,寥寥可数的筹集资金,相较于人均年收入挂钩的“社会抚养费”,在行政收费既有的强制性要求下,众筹难以奏效。而与此同时,即便筹措了不菲的资金,如果在使用过程中缺乏监管,最终还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面对庞大的社会抚养费基数,众筹资金相对而言实属杯水车薪,以2014年24省公布的社会抚养费征收情况来看,仅江西一省就以33.86亿拔得头筹。当然,就“未婚妈妈”这一特殊群体的尴尬处境来看,虽说征收额度不至于高至以亿计,但一方面是经济压力一方面是精神压力,众筹不足以从根本上改变其境遇。

  众筹有风险,发起需谨慎,如果筹不到资金与爱心,反倒赔了信誉与良善,得不偿失。但值得肯定的是,起码通过众筹“社会抚养费”这样新奇的方式揭开了“未婚妈妈”的各种困境,除却真金白银的经济扶助,我们是不是该在政策制定上给予适当的可调,在社会认同上给予更多关照,在精神扶助上给予更多平等。“未婚妈妈”似一块偏僻且贫瘠的土壤,社会的用心耕耘、诚心播种决定着这块土地上作物的生长、成熟与收获。

  文/高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