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非公经济发展环境要处理好“四种关系”
当前,非公经济成为各地经济的主要支撑、税收的重要来源、安置就业的主要渠道。不断优化非公经济发展环境,必须正确处理好“官营”与“民营”、管理与服务、政府与市场、传统与科技“四种关系”。
正确处理好“官营”与“民营”的关系,不断优化政策环境。现实中,非公企业和国有企业面临不平等政策环境的现象依然存在,诸如非公企业不能平等进入某些领域、在资金及相关利益分配上存在着不平等、缺少安全感等,影响制约了非公企业创业积极性和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为此,要正确处理好“国营”与“民营”的关系,不断优化政策环境。一要强化政策稳定性。避免由于政策缺乏连续性导致“新官不理旧账”的现象,特别在市场准入、金融服务、财政支持、税收优惠、价格收费等针对非公经济政策扶持上,要依据上级政策法规,进一步完善细化配套措施,使非公经济与国有、集体企业享受同等优惠政策。二要强化政策公平性。尊重非公企业政治地位,全面清理涉及非公经济的各种岐视性政策,在制定人才引进、财政扶持、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定、就业和社会保障等政策措施时,本地企业与外来企业、非公企业与公有制企业应一视同位,实行同等“国民待遇”。三要强化政策执行力。积极整合各部门的政策资源,不折不扣地抓好扶持成长型中小企业、非公经济融资、税收减免缓等优惠政策的兑现。同时,要加大对破坏非公经济发展环境行为的惩戒力度,对贯彻执行政策措施不力的部门及责任人,要严肃政治纪律,严格责任追究。
正确处理好管理与服务的关系,不断优化政务环境。调研发现,个别非公经济管理部门在服务非公企业中存在不作为、倒服务等现象,部门之间缺乏有机的衔接,互相推诿、扯皮,导致政策“悬空”、落实“中梗阻”。为此,要正确处理好管理与服务的关系,牢固树立“管理就是服务”的理念,进一步转变作风、优化服务、提高效率。一是提升工作效率。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精简行政审批事项,简化审批要件,压缩审批时限,降低审批门槛,简化登记备案手续,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前置要件。对企业反馈的问题,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及时拟定解决方案,第一时间抓好落实。二是完善工作制度。健全非公经济发展工作协调机制,进一步完善服务承诺制、部门责任制、责任追究制以及领导干部联系包扶重点非公企业制度,明确包扶责任和任务,主动帮助个业排忧解难,当好企业发展的贴心人。三是拓宽服务渠道。加强与各方面人士的联系和沟通,牵线搭桥,推动对外友好交往、经贸合作和科技交流。组织非公企业举办和参加各种展销会、交易会以及外出考察访问,帮助他们开拓市场,促进经济、技术和贸易合作的发展,协助引进资金、技术和人才。
正确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不断优化市场环境。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就是要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更加尊重市场规律,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坚持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消除各种“玻璃门”、“弹簧门”等隐性壁垒。一是构建社会诚信体系。从政府职能部门、企业、个人三大体系入手,构建社会诚信体系,进一步加强信用法治建设,打破行业垄断,清除市场壁垒,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健全统一开放、机会均等、公平诚信、竞争有序的市场规则;依据行业特点和地域分布,组建商会、行业协会,促进行业自律,规范竞争行为,防止恶性竞争。二是加强中介机构管理。严格规范技术服务中介机构经营行为,对中介机构暗中挂靠行政管理部门搞垄断经营,乱收费、高收费以及执业行为严重违规的,要严肃追究其主管部门及领导的连带责任。对不可缺少的测绘、评估、验资、环评等审批前置事项,由投资者或企业自主选择服务中介机构,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干涉或刁难企业。三是拓宽民间融资渠道。大力发展社区银行、科技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区域性、行业性小型金融机构,建立适合中小企业需求的金融服务体系。成立非公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完善担保体系,制定促进担保行业监管机制和管理办法,激励并规范管理担保业行为。
正确处理好传统与科技的关系,不断优化创新环境。针对中小企业由于实力较弱,研究开发资金不足,生产技术和经营方式较为落后的现实,正确处理好传统与创新的关系,引导非公企业优化经济结构,提升非公经济发展水平。一要鼓励支持转型升级。引导企业抓机遇、找商机,促进企业联合重组,优化生产要素配置,实现低成本扩张,推动非公企业技术创新,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力度,帮助企业消化吸引新项目、新技术,开发新产品,加快非公企业新产业发展步伐,推动产品结构优化升级。二要开展科技创新服务。加强科技信息沟通,将一些产业转移中的新技术、新产品、新信息及时传达给非公企业,制定引导科技创新政策,减少非公企业创新盲目性,降低创新风险;出台科技创新激励政策,进一步激励非公企业进入现代服务业、装备制造业和高新技术产业领域,引导企业管理创新、技术创新、制度创新。三要协调建立合作机制。鼓励和引导大型企业与中小企业构建良好合作机制,通过专业分工、服务外包、订单生产等多种方式,把产业链条有关环节交给成长型中小企业加工生产,并建立稳定的供应、生产、销售等协作关系,实现互利双赢。鼓励非公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建立长期合作关系,通过共建研发机构、联合或委托开发、技术成果转移、专业技术人才培养等多种形式,构建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鹰潭市工商联)